我省今年12月起公积金缴存只允许在5%到12%之间核定一个缴存比例

06.11.2018  10:43

11月5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的通告透露,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2月起全省所有缴存单位只允许在5%到12%之间核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据悉,自2018年12月起,所有缴存单位只允许在5%到12%之间核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根据不同人员设置两个(含)以上缴存比例的单位,应调整为所有人员统一核定同一缴存比例,且缴存比例中的单位部分与职工部分一致。对于因本次整改统一比例而涉及部分人员调低缴存比例的,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缴存比例调整规定的材料要件办理。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因实际派遣单位不同,可根据与派遣单位协议要求核定缴存比例。

 

摘自《海南日报》 2018.11.6 孙慧 范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