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口腔种植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口腔种植新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4-08-05-084(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海南省口腔医学中心6楼会议室报到,22日-25日在口腔医学中心6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从事口腔种植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全科的医护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种植科主任邓飞龙主任医师、罗智斌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樊聪主任医师;海南省口腔医学中心综合治疗科徐普主任等。
五、培训内容
(一) 口腔种植的美学与风险;
(二) 即刻种植与即刻修复;
(三) 种植手术的外科技巧;
(四) PRF在种植手术中的应用;
(五) Bicon种植系统修复常见问题及对策;
(六) 种植义齿的复查与评价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6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10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3日前将《“口腔种植新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医学中心教研室,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杨艳兰,13519801178;王彬娉,13876321208。
附件:“口腔种植新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口腔种植新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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