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脑卒中康复治疗新策略学习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脑卒中康复治疗新策略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0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总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8日(10:00-12:00)在海南麒麟大酒店大堂报到(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10号,龙昆南消防总队旁,火车东站附近),18日 -21日在酒店二楼会议室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康复与内科专业人员。 四、讲授师资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解恒革主任;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康复治疗中心朱毅主任(原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康复科主任卢桂兰;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康复科李海辉主任;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康复科陈颖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病区符俏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康复治疗区吴小丽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康复治疗区曹贤畅主管治疗师。 五、培训内容 (一)中国脑卒中康复治疗指南; (二)脑卒中干细胞移植治疗新进展; (三)血管性痴呆治疗新进展; (四)卒中后抑郁治疗; (五)脑卒中言语吞咽障碍治疗新进展; (六)生物反馈在脑卒中康复中的运用; (七)肉毒素在痉挛中的应用; (八)脑卒中的二级预防; (九)肌内效贴的临床应用; (十)经颅磁刺激在脑卒中的应用; (十一)矫形器在脑卒中的应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36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6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8日前将《“脑卒中康复治疗新策略学习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电话告知海南省农垦总医院科教处,联系人:苏夏敏,联系电话:0898-66809169,手机:13976808380。 附件:“脑卒中康复治疗新策略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脑卒中康复治疗新策略学习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注:不发回执则不保障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