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实行“3+3”科目设置 统考时间为6月7日-9日

19.05.2015  10:49

      原标题:海南高考实行“3+3”科目设置全国统考时间6月7日-9日

      5月18日,《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根据《办法》,参加海南省今年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须参加海南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以及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已被海南省高职院校“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

      据介绍,今年海南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如下:6月7日上午9:00-11:30考语文,下午3:00-5:00考数学;6月8日上午9:00-10:30考政治/物理,下午3:00-5:00考英语;6月9日上午9:00-10:30考历史/化学,下午3:00-4:30考地理/生物。

      考点设置方面,今年全省每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各设立1个考区。每个考区可根据考生数量设置若干个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不超过30人。全省所有考生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各考点要做好对考生进入考场时的安检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对考生的身份验证、电子信息屏蔽和对考场的视频监控工作,采取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考场管理,防范利用通讯工具及其它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

      填报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等学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公安、司法类院校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和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实施,省考试局提供面试场地,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面试点设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面试时间为今年7月1日。

      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7月2日至3日,省军区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面试和体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标准条件和结果结论等信息。面试体检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现场提出的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军检及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填报志愿的时间方面,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为6月28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第一批学校同时进行;本科第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填志愿时间为7月7日8:00至8日17:30;本科第二批填志愿时间为7月21日8:00至22日17:30;本科第三批填志愿时间为7月31日8:00至8月1日17:30;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填志愿时间为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部分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