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9.02.2016  13:42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财政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44.3万元,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一般公务车编制24辆,实有车辆33辆(其中9辆车为省技师学院拟申请报废车辆,另1辆该校已移交教学部门做教学设备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2016年预算安排186万元,与较2015年预算下降123万元,降幅4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55.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8万元,降幅2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我厅二十二条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1、接待部位领导来琼指导工作;2、省外兄弟单位来琼考察学习及市县本系统部门人员来厅本级和厅属各单位联系工作的接待;3、联系招生就业接待企业及学生家长;4、洽谈校企合作事宜接待。

 

附表:

人社厅2016 年部门“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285.6

44.3

185.8

185.8

0

55.5

 

注:1. 预算数为各部门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

2.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