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十大案例 海口的警察蜀黍教你看紧“钱袋子”
原标题:经济诈骗十大案例警察蜀黍教你看紧“钱袋子”
5月15日上午,海口警方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通报典型案例、揭露常见犯罪手法、传授识假防骗技能。
当天上午,海口警方在海秀东路明珠广场、宜欣广场大润发超市前、国兴大道大润发超市前、府城三角池公园及秀华路第十四中学对面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明珠广场看到,海口警方经侦部门会同省金融办、银联、银行、银监、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重点宣传非法集资、传销、假币、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揭露常见犯罪手法,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00多人次,银行、烟草等部门工作人员及五粮液、红花郎等权利人企业还现场传授识别假币、假烟、假酒的技能,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公安部向社会公布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黑客叶某网上盗刷银行卡案
2013年7月,多家商业银行连续发生银行卡被网上盗刷案件,涉案客户近千名,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经深入排查,2014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抓获叶某、谭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犯罪网络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叶某自编多个黑客软件,先从部分网站窃取用户电子邮箱和登陆密码;又用黑客技术攻击某招聘网站,窃取与前述邮箱所对应的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信息;再在部分商业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登陆界面,用前述信息批量碰撞登陆,登陆成功的即自动提取帐号、余额等信息,从而完成了对银行卡帐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登录密码的收集。二是网上中介人员层层转卖叶某窃取的大量银行卡信息;三是不法分子用叶某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在网上大肆盗刷或转账牟利。
提示: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网银密码或手机银行密码等重要信息,电子邮箱密码等常用信息应区别设置。
九州源公司“黑股票”案
2013年底,深圳证监局向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交线索称:深圳九州源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证监部门批准,致电投资者,以“公司三年内在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上市”为名出售原始股,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犯罪。经侦支队组织侦查,于2014年6月12日抓获张某州、池某艳等嫌疑人,扣押公司宣传资料等书证物证一大批。
提示: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警惕各类非法证券活动,自觉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如果股票发行或转让采取了广告、发布会等方式大肆“招揽生意”,就要注意其是否已经证监会核准,是否属于非法发行的“黑股票”。投资过程中遇到不明问题,应及时向当地证监部门咨询。
秦某等人骗取出境游押金案
2014年7月至9月,秦某、李某等人以灵麒创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安排受害人参加赴日本等国家出境旅游团为名义,利用超低报价吸引受害人报名,与受害人签订《出境旅游合同》,要求每名受害人缴纳3万至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于旅游归国后45天内返还。但游客回国后,犯罪嫌疑人并未按期返还押金。通过上述手段,秦某、李某等人共骗取300余名受害人出境游押金近1000万元,款项主要用于其个人挥霍消费。9月28日,蔡某等多名受害人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迅即行动,10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李某成功抓获。
提示:出境旅游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以防上当受骗。
方某等人“加盟代理”合同诈骗案
2012年,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方某等人利用“加盟代理”为幌子进行的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期间发现同类案件较多,于是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先后打掉从事此类诈骗活动的公司17家,逮捕犯罪嫌疑人19名,受害人共计400多名,遍布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530万元。至2014年12月,该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各被告人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1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提示:有投资“加盟代理”意向的群众,选择合作伙伴时,要仔细考察对方公司及所代理销售的产品及服务,切莫轻信所谓“国际一线品牌”、“市场前景广6司”等虚假宣传,不要轻易缴纳高额“保证金”或购买大批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孙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电缆电线案
2014年9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组织下,重庆警方联合河南、四川警方,破获孙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电缆电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假冒伪劣电缆线成品1万余圈(30余吨),涉案价值6000余万元。经查,2011年以来,孙某在河南巩义设立生产窝点,在当地购进劣质铜丝、假冒商标标识等,组织员工大肆生产假冒重庆“鸽牌”电缆电线,并在重庆设立仓储窝点,将假冒电缆线销往重庆及四川等地。为使消费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还假冒鸽牌公司的官方网站,制作假冒的防伪二维码。
提示:消费者切莫轻易相信产品包装上的所谓防伪标签、电话或者二维码,可通过查询企业官网或致电企业,确认产品真伪,以防上当受骗。
姜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案
2014年8月,在公安部经侦局指挥下,浙江等20余省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成功破获浙江省江山市姜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器材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捣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灭火器窝点9个,缴获假冒伪劣灭火器11万余个。
提示:购买消防器材要做到“两验三看”。“两验”就是验证产品身份证标识并上网进行验证。“三看”就是看灭火器的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看灭火器上有没有灭火对象或种类、使用方法、保质期、制造厂名等信息;看外表是否有碰伤、变形、划痕等。此外,最好到正规消防器材经销店购买消防产品。
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传销案
2006年以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所属澳门分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收品、红酒等产品为幌子,实际以收取“入门费”、按层级发展人员和按“人头”返利方式,在广东等地招揽内地人员从事传销。2011年后,其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并以赴港短期旅游的方式,成批组织内地人员前往香港参加上述活动。内地参与人员以广东为中心逐步向他省扩散,涉及广东、湖南、湖北、江西、陕西、广西等省份数万人,大批参与群众因此遭受惨重损失。2013年以来,广东、湖南、湖北、广西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对上述公司有关人员涉嫌传销犯罪问题立案侦查,涉案金额数亿元,其中部分案件已经法院判决。但由于法律制度差异等多种原因,亮碧思公司在境外仍然存在,仍不断蛊惑内地群众参与传销活动。2015年,广东中山、东莞等地又新发相关案件。目前,“亮碧思”传销组织仍在一些地方发展蔓延。
提示:参与传销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邓某等人“P2P”非法集资案
2013年5月至11月,邓某等人打着“P2P网络借贷”(即个体与个体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直接借贷)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与群众签订所谓“电子借款协议”的方式,向1300余人非法集资1.2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2014年7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
提示:网络借贷领域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打着“P2P”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一些时髦概念所蒙蔽。那些缺乏实际经营内容、靠“拆东墙补西墙”维持的资金骗局,迟早要崩盘,最终受损失的还是广大投资者。
郭某等人非法经营“黑期货”案
2012年3月,公安部经侦局组织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破获郭某等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经查,2008年以来,郭某等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中天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义,发展6000余个代理商,吸收客户4.6万余人,通过其私自设立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伦敦金”等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累计收取客户保证金约15亿元,非法交易额达8000余亿元,非法获利近10亿元。
提示:目前我国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除此之外,在任何场所进行的期货交易或者名为现货实为期货的交易,均属非法的“黑期货”。
唐某等人假币“调包”案
2015年2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组织下,经过江西、湖南、广东警方持续一年多的艰苦努力,联合破获了“5·08”系列运输、购买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假币1047万元。而牵出这起大案的,是2013年12月22日的一起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当日早晨,唐某(女)在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某餐馆结帐时,先是拿出一张百元真钞给店主,待店主找钱时,又说有零钱,随后将一张折叠在一起的5元钱递给店主。店主打开一看,发现缺角破损严重就退回给唐某。唐某采取“调包”手段,从包中拿出一张百元钞票给店主。细心的店主发现这张百元钞票并非最初那张真钞,而是一张假币,于是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提示:目前我国并没有所谓肉眼无法识别的“高仿真”假币,普通群众不借助仪器也能有效识别钞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