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专题询问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
编者按:2015年7月30日下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8名委员和1名省人大代表就道路交通安全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询回答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现将专题询问联组会提问和应询简况编辑如下:
1、问题:道路和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规定落实尚未到位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毕华:
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去年省委、省政府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要求“打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硬仗”,强调要全面排查交通安全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安保设施保养、使用和运转方面存在的问题。我省目前高速公路,包括刚已建成通车的海屯高速公路,还有已经通车多年但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海口绕城高速公路、三亚绕城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国道、省道、乡村道路仍然存在安全设施不够完善、管养还不到位的问题,一些村口、路口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不够齐全。请问交通运输厅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道路和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如何解决我省目前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保养中存在的问题?
回应:加强安全隐患治理 强化公路安全设施养护 推进新技术和信息化应用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宪曾:
省交通运输部门坚持安全至上,强化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一是严格实行分阶段控制并落实“三同时”,着重把握勘察设计阶段、设计审查阶段、施工阶段和交竣工阶段四个环节。二是认真核查在建项目落实“三同时”情况,对既有未完成“三同时”的公路项目,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完善解决;对已建成公路,采取技术手段弥补原“三同时”遗留的不足。
下一步落实“三同时”的主要措施:
明确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率先排查、治理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2017年前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我省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能力 全面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公路隐患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编制年度计划、落实专项整治资金;分级督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治理时限;建立道路安全评价制度。二是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公路养护工程范畴,及时维修并定期维护更新。三是积极推荐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在危险重点路段设置可变情报板,预报上述路段的即时服务状况,根据监控情况随时派地救援 力量 前往救治和维修。
2、问题:道路交通综合性规划有待加强,对道路交通影响评估仍不够充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傅信平:
道路交通综合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不少地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前瞻性交通影响评估不够充分。如海口国兴大道区域现在新建很多商业住宅区及一些大型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建设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是否进行评估,还有正在建设的由省委至海口市委市政府的快速路对沿线的交通影响评估问题等等。请问省住建厅对完善交通综合规划和交通评估问题有什么具体措施?
回应:推动综合规划编制 建立交通影响评估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丁式江:
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缺乏综合性规划”的问题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但随着机动车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的增长速度远快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速度,再加上人们、特别是管理者们对问题的认识有待提高,导致了城市交通问题有越来越严重之势。目前主要存在编制规划达不到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工作相对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专题询问为契机,以全省实施“多规合一”为抓手,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在省域层面,我们将在目前正在开展的“多规合一”工作中增加编制《海南省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并融合到全省“多规合一”的框架中付诸实施。
2、各市县结合实施“多规合一”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
3、将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办法》和《导则》把编制城市交通体系规划纳入正在修定的《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依法推动、保障、促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关于“道路交通影响评估不够充分”的问题
道路交通影响评估不够充分,主要一是缺少系统性评估指标和刚性约束条件而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二是我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对于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审批时应当事先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的要求。但征求意见显然不是道路交通影响专项评估,也代替不了道路交通影响专项评估,更达不到道路交通影响专项评估的效果,从而导致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了严重的问题。三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乡规划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重大项目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评估未作强制性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做好这项工作:
1、各市县严格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是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估工作;二是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设项目时,特别是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的项目,必须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估,并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解决不了交通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在修定《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时,把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影响评估作为强制性规定,同时加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技术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实施。
3、问题:电动车通行秩序混乱,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传荣:
近年来,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急剧增长,由于立法滞后,管理措施没有跟上,电动车通行秩序混乱问题比较突出,这个问题在海口更为凸显,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现象比较严重。请问省公安厅如何推动我省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回应: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 加大电动车综合整治力度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
由于城市道路功能设计与建设滞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不规范、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差、管理力量薄弱等因素影响,我省特别是海口市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还比较混乱。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万辆,其中海口市登记办牌的电动自行车近50万辆。近几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每年都在300起以上,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1起,死亡29人,直接财产损失60万元。
早在道交法出台之前,省公安厅就草拟了电动车有关管理规定,近几年省公安厅和省法制办加强对电动车有关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省公安厅将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的立法,使我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更加规范。当前,我厅正在组织开展全省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一是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依据,加大管理力度。二是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办牌办证、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禁行以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在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未出台前,其他市县要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加强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管理,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三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整顿,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4、问题:校车安全管理不够规范,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国泰:
我省现有校车主要存在一是有的学校没有主动申报校车使用许可,挂校车标志牌的不多;不挂校车标志牌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为数不少。二是农村租用小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接送小孩上下学现象较多,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一些职能部门对校车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尚未到位。请问省教育厅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校车的安全管理?
回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构建校车安全管理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
我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9万人,幼儿园幼儿31.4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学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据统计,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学生接送车1190辆,已核发校车标牌的校车185辆。
省教育厅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整改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幅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送需求。二是坚持把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我厅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进行部署。三是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我厅还把每年5月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月。五是促请市县因地制宜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尽可能地为难于就近入学的学生最大限度地提供校车服务。
下一步,我厅突出抓好6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高度重视县级层面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加强指导,加大督办。
二是抓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下半年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对各市县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建章立制、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是抓专项整治。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协同合作,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专项清理检查。
四是抓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校车安全交通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学校负责人、驾驶人等校车安全参与方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曝光“黑校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抓管理细节。我们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完善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细节,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校车日常养护工作。
六是抓运营模式。将校车服务纳入省政府即将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指南,为各地提供校车服务多样化提供政策依据。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可持续的校车运营模式,为学生上下学提供安全、便利、可持续的交通服务。
5、问题:如何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开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苻彩香:
从1999年开始,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平安大道”创建活动,2010年公安部交管局又提出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活动。我省认真实施这些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近年的各类交通事故指标呈上升趋势,较大交通事安全生产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请问省公安厅在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中如何强化交通秩序的整治,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预防交通事故和加强安全监管有什么具体措施推动这项活动的开展?
回应:加强公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推进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
2010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开展,巩固创建成果,我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开展了“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和全省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部署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73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00余万起,特别是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后,全省加大了对“醉驾”的查处力度,共查处酒后驾驶2916人次。万车死亡率从2010年的2.77下降到2014年的2.71,从2012年至今,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平安大道”和“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成果,力争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逐步下降。一是严把车驾管源头关,减少“马路杀手”。建立健全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非现场远程音视频监控,完成全省机动车检验全部纳入公安部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管理。二是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对道路隐患、车辆安全技术和运输资质、驾驶员安全驾驶资质、车属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和治理。三是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公路视频监控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路视频巡逻,提高公路客货运车辆执法管理效果。四是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或容易加重事故后果的违法行为,强化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工作。五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着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郑柏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五深化五确保”的工作措施,支持、配合及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深化宣传教育,确保“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影响力的提高。大力宣传“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力度。二是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确保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对重点隐患实施跟踪督察,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深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确保“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以事故教训的警示作用推动“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开展。四是深化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预警分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制度,总结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研判和预警分析。五是深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为建设和谐平安海南提供安全保障。
6、问题:货运车辆超载现象比较严重
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颜家安:
货运车辆特别是工程车运输车辆超载问题在我省不少地方还比较突出,车辆超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保护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问题不容忽视。据了解,我省查处车辆超载主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路面巡查执法和固定治超检测站(点)执法等方式,查处到的仅占超载车辆总数的10%左右,有相当多的货车都是利用凌晨、中午和夜晚时段超载运输。货车超载不仅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而且对公路损坏极大。请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如何加大对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设施的完好?有何具体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问题?
回应:强化货运车辆路面和源头治理 完善治超执法机制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宪曾:
当前我省超载超限问题主要集中在路面查处不力和源头监管不严两个方面。
路面查处方面:一是继续完善“一超多罚”联合治超工作机制。6月份,我们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路面联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当前超载超限查处只罚车主,驾驶员和货源单位不担责、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建立了省交通路政、运政、征稽和公安交警联合治超的工作机制,采取对承运人罚款、驾驶员扣分、货源地倒罚等措施,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形成了货源地“不敢装”、承运人“不敢超”、驾驶员“不敢跑”的治理态势。一个多月以来,治理效果良好。海口、澄迈、定安、三亚等地共查处超限案件118起,38名驾驶员被扣分,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逐步推行科技治超,切实巩固当前路面治超成果。从今年起,我们陆续对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探索全天候动态监控检测的非现场执法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路面查处效率,彻底解决当前路面管控存在的漏洞。
源头监管方面:一是严管“货源”点。我们将进一步督促落实各市县运管机构货物源头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各货源点采取驻点、加大巡查力度等有效方式实施监管,严格控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同时,我们将与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加强合作,取缔非法采砂、采石场等货源点,进一步加强货源点的监管。二是把好“车源”关。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充分整合工信、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管理资源,进一步加强超载超限的车源管理,把源头治超提高到新水平。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
2010年至2014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8万起。强制纠正擅自加大车厢面积等加大车辆承载量的违法1万余起。但是货运车辆超载现象在我省高速公路、国省道仍然比较普遍,2015年1至6月,共查处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2301起,同比增加1117起,增长94.3%。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查验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不得办理登记入户或变更手续,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检验货运车辆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路面治超执法协作机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协同打击和遏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要结合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在高速公路以及有条件的特大和大型桥梁出入口处配置称重检测设备和超载卸货场地,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路上桥行驶。四是全面加强治超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努力 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7、问题:农业机械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安全监督有待加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伟雄:
我省拖拉机超标登记、非法改装、拼装现象仍然不少,无牌无证驾驶、违法上路、违法载人现象比较多,特别是农忙季节违法载人和人货混载情况就更为严重。今年5月24日东方公爱农场就发生了一起拖拉机违法载人翻车致2死14伤的交通事故。请问省农业厅将如何强化拖拉机的安全监理,有效遏制拖拉机超标登记、非法改装、拼装、违法上路和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回应: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深入,我省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加,截止2015年6月,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达69880台,农机驾驶操作人员73821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
针对存在问题,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在各市县深入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登记管理,严把拖拉机准入关。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拖拉机超标登记或非法使用假牌、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把好拖拉机登记准入关。三是抓好拖拉机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加强年检工作。四是不断完善与交警、安监等部门之间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执法系统与公安交警执法系统联网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合作,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违法上路和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开展科技兴安建设,构建农村道路电子监控网络。
8、问题:交通拥堵问题突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灼日:
交通拥堵日益影响着群众的快速有序出行,已然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在去年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提出了“打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硬仗”的要求,但交通拥堵问题依然突出,海口市的交通拥堵情况更为明显。在中心城区一些主要路段上下班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交通拥堵情况更为严重。请问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在有效实施“畅通工程”,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回应:加强交通形势研判 优化交通组织 推进智能交通管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
去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城市道路行车秩序为主要 内容 的“疏堵保畅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制定缓解交通拥堵、治理交通乱象的对策和方案,开展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等。
随着全省道路交通基本状况的迅猛改变,人、车、路不协调的矛盾日益显现,大量增加的人流、车流加上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安全基础配套设施缺乏,管理难度逐渐加大,城市通行秩序、交通拥堵问题依然突出。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公安机关把缓解治理交通拥堵作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加大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路口渠化,增加停车泊位,建立交通影响评估机制,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等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逐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城市道路交通分析报告制度,开展定期研判,及时制订缓解拥堵、治理混乱的对策和方案。二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安全组织,规范行车秩序。三是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乱象。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行车停车秩序混乱等交通乱象,下大力气、出重拳解决好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要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设立路边诱导显示屏,实现行车诱导、停车诱导,保证及时疏堵保畅通。五是发挥各级指挥监控中心功能应用,做到快速收集警情、快速下达指令;积极推行轻微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丁式江:
与国内特大城市和先进城市相比,我省在汽车保有量和交通密度指标相对不高的情况下,出现交通拥堵问题,确实有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结合住建厅职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合理确定中心城区的功能与定位。对人流量大、车流量大和物流量大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区域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合理分散布局,形成多点多中心的服务组团,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二是,科学规划道路系统。在路网结构方面,对新区科学规划路网结构,严把道路间距和道路断面布局关,保证适当密度和规模;对老城区路网结构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改造,打通断头路、改造丁字路口,增加路网密度,形成道路交通循环系统。规划城市慢行系统,为自行车和电动车出行提供方便,倡导绿色出行。增加城市辅路系统,在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两侧适当增加辅路,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三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对海口、三亚等大中城市要加强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四是,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对海口、三亚等大中城市要统筹规划,新建一批停车楼和停车场。其他中小城市要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相应的停车设施。五是,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在建设方面,要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特别是道路系统建设,并适度超前。对项目建设必须坚持“三同步”原则,即项目建设与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防止城市交通形成“中梗阻”。六是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治理力度。规范道路设施的养护管理,尽量减少在交通高峰期对道路的开挖和维护。
9、问题:驾培条件相对比较简陋,考场建设和驾考改革应加快推进
省人大代表、海口公交集团维修分公司毛和顺:
不少驾驶培训学校、驾培班的培训条件和设施比较简陋,学员实际操作时间较少,培训质量不是很高,学员通过考试合格率仍然较低。同时,由于考场容量有限及分布现状的限制,存在着不少学员等待考试的情况,尤其是我省西部地区至今没有设置考场,学员考试大多集中到海口地区,待考人员较多。我省科目二、科目三“待考”人员目前有7万人左右。据了解,内地兄弟省市已把考场设置到县(市)。目前,公安部正在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给予学员更多选择权。请问省交通运输厅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请问省公安厅如何通过驾考改革,加快考场建设有效缓解学员待考问题?
回应:改善驾培条件 提高驾培质量 加快考场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宪曾:
我省现有驾培机构73家,其中一级驾培机构13家,二级驾培机构58家,三级驾培机构2家。通过按新国标完成改造,驾培机构的资格条件基本上符合要求,但按新国标检查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驾培机构的场地设施相对比较简陋;二是学员实际操作时间少,培训质量不是很高。主要原因是:
2013年12月,国家要求训练场地项目全部硬化,但我省驾培机构的训练场地均未纳入政府整体规划,现有训练场地大多租用农民的闲置土地、弃荒土地进行建设,如果训练场地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60%的沥青或水泥铺设或全部硬化,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将强行拆除,这是我省部分驾培机构条件简陋,良莠不齐的主要原因。
学员实际操作时间少,培训质量不是很高主要是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现在的培训和考试全程电子化,考官和学员都有一个“磨合”过程;二是学员文化程度各异;三是部分驾培机构没有严格落实相关培训管理制度、擅自降低培训学时,造成部分学员实际操作时间少,培训质量不是很高,考试合格率偏低。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改造训练场地和教学设施。2014年5月,我厅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现有的驾培机构按照交通部要求完成改造,全省驾培机构投资将近5.6亿元对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今年1月,我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两项新国标要求的驾培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下发第二次整改通知书,并停止科目一结业。经第二次整改仍不达标的驾培机构,责成属地运管机构撤销其行政许可,三是建立教学质量排行榜制度。驾培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编制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学员完成规定的内容和学时。建立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制度。四是严把原始培训记录的真实性。检查督促驾培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大纲》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特别是要严格审查《培训记录》填写的真实性。五是把信誉考核纳入日常管理范畴,确保培训学时和质量。督促驾培机构科学运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系统,确保培训学时和质量。严格按照《海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信誉考核。
未来几年,我们将按照“短期治理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的思路,全面推进驾培行业正规化、标准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扶持现有条件比较好的驾培机构做大做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交通惠民相统一;鼓励驾培机构实行“先培训,后收费”等多种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员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建议省政府放开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满足不同层次学员的消费需求。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
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全省积压待考学员90357人,其中未考75185人,考试不合格重新待考15172人,均为科目三待考,没有科目二学员待考情况。学员待考主要原因是启用计算机考试评判系统后初期通过率较低、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场数量较少、考试员资源有限。
为解决学员待考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我们将积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对驾校培训的指导监督,推动驾校更新培训理念,提高培训质量,提升驾校学员考试通过率,减少因考试不合格重复参加考试数量。二是加快考场建设进度,增加考场数量。目前采取租用符合条件的社会考场,缓解考试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我省西部地区儋州升格为地级市后,将可以建设考试中心,更便于西部地区学员驾考问题。三是研究和创新技术方法,努力提高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数据传输的网络带宽,提高考场考试容纳量。四是启动聘请社会考试监督员随车参与考试机制,加强考试过程监督。五是采用远程同时监考多个考试车辆,解放警力,增加考试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