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问题干部当主动向组织说清楚 争取宽大处理
原标题:有问题当主动向组织说清楚
3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山西1556人主动交代问题。而之前的3月15日,该网站一条消息称:“党的十八大以来,淮安市8名严重违纪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交代问题,仅去年就有5人”“对主动交代问题的,淮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的同时,用好相关政策,向相关单位提出从轻、减轻建议”……10天之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相继发布主动交代问题的消息,笔者认为,意义非同寻常,具有导向作用。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指出:“要有‘啄木鸟’精神,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坚决惩治极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我们还是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其后,他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系统学习这些讲话精神,联系起来深刻领会,可以感悟到,这两次讲话为纪律检查工作如何进一步找准定位,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
一方面持久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实施精准打击;另一方面政策感召,向“问题干部”发出必须迷途知返的强烈信号,给其机会,倒逼一些人向组织讲清问题,起到异曲同工的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惩”是“治”,“救”同样是“治”。
我们党的政策从来都是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有的党员干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是非不清、走上歧途,而在经过反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洗礼后,就要悬崖勒马。惩治腐败和反对“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认清大势,自觉反省,如果有问题,赶紧向组织说清楚,越快越早就越能把握“主动”。
故而,迷途知返、知错就改,是犯过错误的干部唯一正确的选择。“对抗组织,搞攻守同盟”,没有出路;“买好去边境的车票,准备亡命天涯”,没有出路;“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也没有出路。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到纪委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由此,必须唤醒有问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让他们认识到有问题主动向组织交代,本身就是对党忠诚的表现。同时,应交代相关政策,让问题干部放下包袱,认识错误,积极配合,主动完全彻底地交代问题。防止心存侥幸、陷得太深、走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完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