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大类同学:
为做好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组织2016级学生开展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填报志愿的对象
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五个培养大类2016级学生。
二、预填报志愿安排
6月12日 9:00—— 6 月14 日17:30 ,学生登录指定的专业分流系统预填报志愿。
系统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2位;首次登录系统须修改密码。
路径: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快速导航——专业分流系统
网址: http://210.37.0.46:8006/msmajor/
三、注意事项
1.预填报志愿将作为各学院专业分流计划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正式填报录取依据。
2.专业分流工作的正式开展,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各门课程成绩导入系统完毕后后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择优分流。
3.学校初步安排6月28日——30日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7月1日——7月5日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分流结果,具体通知另行发出。
4.对专业分流工作的疑问可参阅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预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doc
附件2《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和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答学生问》.doc
附件3《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说明》.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