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不能拿法律开玩笑

18.07.2015  11:56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个很热门的口号,在高喊口号表决心的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倒是不妨从眼前做起,规范行政行为也要着眼于规范红头文件,别总是犯“错发滥发”的错误,别总为自己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

  总共200余字的红头文件,居然出现两处引用法律错误,在具体处罚条款当中甚至伪造出我国根本没有出台过的部门法和法律条款……近日,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的一个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行政处罚,遭到众多网友的围观吐槽。该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称,这是具体业务部门和文字编辑人员出现的错误,一定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7月17日《法制晚报》)

  民众对于“红头文件”再熟悉不过了,这些由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代表着行政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按理说,这样的文件应是经过反复斟酌、严格把关、多重审核之后的产物,不应该出现一丁点儿错误,哪怕是标点符号的不规范。否则,丢脸的便不只是某个犯错的公仆,整个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都会跟着蒙羞。

  东方市林业局下发的一份行政处罚,却犯下了虚构法条的重大错误,这究竟是在“”被处罚方不会去翻阅法典,还是“欺负”民众不会跟红头文件较真?处罚通知中白纸黑字地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条第四款……”而事实上呢,就算你在图书馆或是政府官网翻个底朝天,也根本找不到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斗胆猜一下,莫非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惜字如金也不该连法律名都简写了之。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文共四十九条,东方林业局不妨给大伙找出“第六十条”来开开眼?

  其实,近年来涉及“红头文件”的奇葩事儿还真不少,我们可以放眼全国看看还有哪些“黑色幽默”:江西赣州某镇纪委发红头文件批评机关食堂饭菜放肉少,决定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某中部省份工商局发文按级别劝捐,还规定对罚没收入进展“承包到人、实地跟进”,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年终奖惩挂钩;湖南双峰县甚至发文为嫌犯请求取保候审……这样的“红头文件”公布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笑话,是拿手中的行政权力当儿戏,甚至有违法违规之嫌,又如何能够服众呢?

  虽说从中央层面到地方政府都意识到了“红头文件”里的乱象环生,也曾发布一些“红头文件”来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红头文件”,但是显然收效甚微,按下葫芦浮起瓢,这边刚“消灭”了几个,那边又涌现出一些。在笔者看来,治乱象不能光靠秋后算账、亡羊补牢,而是必须进行事前干预,建立、完善红头文件的法律审查程序,设立安全阀门控制文件的出台,“小文件”的阀门掌控者可以是发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的负责人,而“大文件”的阀门掌控者必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而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个很热门的口号,在高喊口号表决心的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倒是不妨从眼前做起,规范行政行为也要着眼于规范红头文件,别总是犯“错发滥发”的错误,别总为自己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陈曦)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