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9类别中考生注意啦!填报学校志愿时谨记这些事项
原标题:9类中考生中招报志愿请注意这些
7月7日至10日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
2015年中考已经落幕,考生准备估分填志愿。据了解,今年我省全面取消择校生,实施考后估分填志愿。7月7日至10日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民办高中学校录取协议生不限批次。此外,9类考生填报志愿时有不同的注意事项。
1.具有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就读的考生。填报了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本市计划志愿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市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口市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由省中招系统将向海口市中招办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考生提交户口簿时间和复查时间由省中招办另行通知。
2.三沙市户籍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享受学籍地户籍考生的同等待遇。
3.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视为海口户籍考生,享受相应待遇,但不能享受海南中学、农垦中学分配到海口的指标计划。
4.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如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口景山学校、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海口昌茂花园学校。
5.户籍和学籍在不同市县的考生。可选择户籍地或学籍地填报志愿(二选一)。
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选择海口学籍地填报志愿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3%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选择户籍地填报志愿的,按户籍所在市县考生管理。
6.往届生。在符合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洋浦中学,第二批次的屯昌思源高中(屯昌户籍)、昌江中学、昌江矿区中学、保亭中学(计划单列)、琼中中学,以及第三批次、民办学校批次的所有高中学校。
7.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考生。学籍、户籍、应往届不限。
8.中职试点班。“3+2”试点班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3+4”试点班要求具有本省户籍、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9.在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