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订《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18.06.2014  11:47
  日前,海口市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订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底,我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完成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十三个方面任务。
  为顺利完成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我市已根据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将重点任务逐级分解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责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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