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十二期卫生人员赴浙江跟班学习的通知
各三甲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各有关民营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的支持下,浙琼战略帮扶合作第三周期正式启动。按照有关协议要求,我委将组织第十二期卫生人员赴浙江跟班学习。为了尽快落实选派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一)推荐对象。2015年以来委直属单位新提任的领导班子副职或中层干部;年轻后备管理干部;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或教师骨干等。
(二)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最多限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学习主动性好;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
(三)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三、跟班学习时间
跟班学习时间为2016年4月中旬至2016年7月中旬。
四、推荐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填写《海南省卫生计生委选派跟班学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经筛选后确定本期跟班学习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跟班学习期间,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
(二)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跟班学习人员要严格遵守跟班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认真学习。
(四)委组织人事处负责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与考核。
(五)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联 系 人:贺晶晶、贺景锋
联系电话:65333171(传真)、653883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