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公布第五批“零酒驾”创建单位、街道、乡镇名单

03.08.2021  15:39

  8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为持续推进“零酒”创建行动,配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动,倡导并推动全社会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安全意识,现公布海南第五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乡村)。

  一、“零酒驾”示范单位

  海南炼化、琼中长明建材有限公司、琼海福松实业有限公司、海汽东方分公司、中海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二、“零酒驾”示范街道

  定城镇文明路、定城县见龙大道、白马井镇商业街、那大镇万宝路

  三、“零酒驾”示范乡镇

  东方市新龙镇、临高县多文镇、临高县博厚镇、东方市三家镇

  海南交警表示,请各创建单位、乡镇、街道加强教育管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单位、乡镇、街道和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