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七企”获列海南省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19.10.2014  12:33

      “两区七企”获列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明年创30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近日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提交的示范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初审和评审,拟确定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和海南东方工业园区2个园区、海南昆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

      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海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力争到“十二五”末,争取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各种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逾80亿元。

      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将抓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到2015年,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30家,培育出2-3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企业;到2015年,完成3-4个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3个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6个旅游循环经济示范景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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