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 逾九成当场立案

03.03.2016  09:44

  中新网海口3月2日电(付美斌 许平飞)记者2日从海南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获悉,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省法院实现了立案审查变立案登记的平稳过渡,90%以上的案件实现了当场登记立案。涉诉信访改革相应配套制度逐步落实,“诉访分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头信访、多头处理的模式得到改善,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0%。

  当日会上,海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琼总结回顾了2015年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2016年立案信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海口市中院、儋州市法院、龙华区法院、三亚城郊法院、琼海市法院等单位就立案登记制改革、贯彻新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大会还对即将出台的《立案登记操作规程》、《网上涉诉信访办理工作规程》进行了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5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当年海南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初审案件52213件,同比增长19.02%,当场登记立案47515件,占同期全部登记立案的9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严禁另设立案条件,彻底消除立案工作中的门槛和壁垒。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实现了立案审查变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度。

  今年,全省法院将大力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12368”服务热线的“两微一网一线”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三级法院联网,审判数据共享。全面推行网上信访、网上办理、网上答复,进一步提升申诉信访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大立案信访大厅软硬件的投入力度,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

  涉诉信访改革以来,海南省高院停止了院领导定期接访、集中大接访,促使大量涉诉信访回归程序,并出台了《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来信来访处理及信访督导工作办法(试行)》《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细则》《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实施意见》《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畅通了涉诉信访案件出口。2015年,全省法院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0%,集体上访下降15.8%,群众理性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的基础上,发挥院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申诉复查案件的立案、审查程序,坚持“宽进严出”和依法纠错原则,明确所有申诉复查案件一律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必要时引入庭审程序,严把申诉复查案件质量关。(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