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77.9%
摘要2月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二五”我省环保成就与“十三五”环保展望。“十二五”以来,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消减,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月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二五”我省环保成就与“十三五”环保展望。“十二五”以来,在我省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大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消减,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3%,比2010年下降2.9个百分点。
黄山和池州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十二五”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稳定,2013年以来,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77.9%,黄山和池州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0微克/立方米和55微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十二五”期间,我省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其中,淮河干流、长江干流、新安江和主要水库水质均保持优;巢湖西半湖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环湖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提高。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6.5%以上。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截至2015年底,我省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部提前完成“十二五”总量削减目标任务。2011年以来,全省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47座,扩建3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2.3万吨/日,新建管网约9300公里,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644万吨/日,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平均处理负荷达到82.9%以上。16个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新建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工程6个,总规模39万吨/日,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8%。
2011年以来,我省累计淘汰落后和低效产能主要有:炼铁245万吨、炼钢348万吨、焦炭120万吨、铜冶炼1.2万吨、铅冶炼44.3万吨、水泥2212万吨、造纸129.9万吨、酒精7.5万吨、印染8720万米、煤炭977万吨、电力13.7万千瓦,超额完成工信部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去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724家罚款近6000万
“十二五”期间,按照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对涉铅企业、化工行业、医疗废物、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3.39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08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724家,其中立案处罚1084家,共罚款5836.15万元。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件,罚款743.2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2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6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6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9件。
到2020年,我省力争实现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