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海口空气质量优良率98.4% 同比增3个百分点

15.05.2015  10:02
  海口网5月1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光明 实习生 陈滢冰)海南省生态环保厅与海口市政府组织开展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摸底调查,锁定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一流这一目标,从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强化长效管理方面入手,确保海口空气质量保持一流水平。据介绍,今年来至5月11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较去年95.4%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同比下降2.1%,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
  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据介绍,海口将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确保今年底完成淘汰14000辆的任务。加大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冒黑烟”机动车和农用机动车驶入建成区。今年底实施高排放机动车第四阶段区域限行,限行面积由14.5平方公里扩大到157平方公里,黄标车和无标车在建成区所有路段全天候限行。
  加大对裸露地面和堆场的整治力度;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管理、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大气污染巡查发现机制,确保将污染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环境监测预警预报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海口将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特别是冬春季节,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特别是提高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准确性,2015年10月底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国控自动监测子站布局,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建设,海口市将在工业园区、新城市建成区、农村地区筹建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立法强化长效管理
  海口还强化长效管理,抓好制度建设。在立法方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完成调研。在制度建设方面,市住建局已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进行梳理和修定。市市政市容委已经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做好夜市摊点管理制度、渣土车运输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定相关工作,条件成熟后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
  在监督考核方面,海口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巡查小组每周两次对四个区的在建工地文明施工、道路扬尘、垃圾焚烧、露天烧烤、露天堆场、渣土运输等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对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辖区的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月在报纸、电视、广播、微博等媒体上公布四个区上个月空气质量指数(AQI)的排名情况,督促各区重视空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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