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下降、水质达标率低 海南环保督察组约谈10市县

11.05.2021  17:41

  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下降、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低……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就今年一季度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问题,对州、琼海、文昌、东方、定安、屯昌、临高、白沙、昌江、乐东等10个市县进行公开集中约谈,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儋州、琼海、文昌等10个市县进行公开集中约谈,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通讯员孙秀英摄

  据了解,海南今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同比、1-3月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1-3月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环比均有所下降。据统计,今年3月,临高、昌江、儋州、东方、白沙等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倒数,均受本地排放源影响较大;文昌、东方、乐东、琼海、儋州等地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下降明显,受到畜牧水产养殖、农业种植、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等影响;定安、乐东、屯昌、琼海、儋州等地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下降明显,超标因子多为氨氮、总磷等。

  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指出了各市县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在环境空气质量整改方面,要求各市县健全完善并全面实行"监测—研判—预警—响应"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建立"空气质量从优变良、良变轻度污染、中度污染"的污染天气分级响应机制;在减少本地污染源影响上,要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秸秆焚烧、餐饮油烟、重点工业企业废气等重点大气污染源防治,加强执法检查;此外,需加大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力度,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改方面,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出,各市县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污染防控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的建设和运维管护。会上,被约谈各市县的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积极制定约谈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