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失信者将“一处失信 寸步难行”
税收失信者将“一处失信 寸步难行”
------三亚某投资公司被实施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
三亚某投资公司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后,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准备出国的计划泡汤了,这是怎么回事?
离境出国被阻止,联合惩戒显成效
2018年7月,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鲁某急急忙忙联系税务稽查局,被告知因三亚某投资公司逃避缴纳税款,其受“牵连”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受到税务、公安、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阻止出境只是其中的一项惩戒措施。鲁某听后申辩:公司欠缴税款,但一直要求税务局拍卖房产抵税,不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情况。但事实是真的吗?
违法被列“黑名单”,“金蝉脱壳”梦破灭
原来因被举报,三亚某投资公司于2017年1月被税务稽查局立案检查,税务局认为该公司在经营Y度假公寓项目时,在项目持有、对外销售、承包合作、对外租赁等环节中,均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2017年9月该案件审理结束,税务局依法确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对该公司处补缴税款501万元(不含滞纳金),并处罚款122万元。
被查处后,该公司怠于缴纳税款,并给税务局的执行出了个难题。经查,该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和其他财产,仅有的一栋Y度假公寓,却是一个“问题财产”。该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土地及附着建筑物,由于该公司擅自更改设计规划,拆建成Y度假公寓后未取得相关证书,因此该公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备案仍属于前一个项目,无法对其进行查封拍卖。在执行过程中,鲁某态度强硬,一再强调公司没有其他财产,并强调只有税务局将公寓的房产查封拍卖,否则不可能有资金缴纳税款。鲁某认为如此税务局必无计可施,于是采取被动配合执行的手段,企图打持久战而“金蝉脱壳”。在鲁某打着如意算盘时,殊不知该公司已达到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条件,其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已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公布并进行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再升级,寸步难行促就范
针对鲁某的申辩,税务局执行人员现身说法,该公司偷税数额巨大并长期欠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造成国家税款不能及时入库。面对“黑名单”联合惩戒,鲁某害怕了,表示一定为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税款,争取早日撤销“黑名单”联合惩戒。为确保国家税款尽快入库,2018年7月,税务局在“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上再升级,将该案件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迫于各方压力,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鲁某为该公司筹措资金1000万余元,将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缴清入库。差点锒铛入狱使鲁某事后非常后悔,他表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被联合惩戒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要想真正干事业,还是得踏踏实实的,讲究诚信、依法纳税。”
案件解析
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是纳税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自2014年10月开展以来,截止2018年10月累计有125户企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并向公安、法院、工商等各参与单位进行推送,由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对当事人采取惩戒措施,追回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亿多元,联合惩戒效果显著。
本案充分体现了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中多部门“重拳出击”的威力。税务机关应用好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这把利剑,使税收失信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企业声誉、个人名誉和商业机会等。把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在出境、乘坐交通工具、入住酒店等方面进行限制,有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有效避免税收失信者“金蝉脱壳”,真正让税收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