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解学智、冯惠敏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1.06.2014 23:2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王军、解学智、冯惠敏同志 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王 军 (2014年2月13日) 同志们: 刚才,惠敏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去年,各级税务机关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障,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今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高屋建瓴、深谋远虑,对于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释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表明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前天上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并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作表率,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今年主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我们感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五个鲜明特点:一是以上带下一起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改进作风的高度政治自觉。一年多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干部疾步跟进,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受到国内外舆论高度赞扬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二是大事小情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生动说明了我们党无论对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事情,还是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坚决予以纠正。一年多来,中央不仅抓作风,而且抓纪律;不仅整治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而且从作风问题入手查处了一大批腐败案件。2013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4万起之多,处理3万人之巨。三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鲜明昭示了我们党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决态度。一年多来,中央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行动和实效使群众真切看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四是治标治本一起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要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表明了我们党在治标的同时,着力通过健全制度、改革体制机制等治本之策防治腐败。一年多来,中央在制度层面、机制层面、立法层面全方位行动,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制约,陆续下发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改革,使反腐倡廉建设向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大步迈进。五是“常”“长”二字一起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党的干部必须清正廉洁,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指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夺取全面胜利决不收兵。一年多来,中央坚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放,既遏制了腐败势头,又逐步构建起反腐败长效机制。 以上五个鲜明特点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最新要求。与此相比,税务系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从思路上看,就反腐抓反腐的现象比较明显,反腐败与纪律要求、作风建设结合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税收改革结合不够,统筹施策的意识还不强。从履责上看,有的一把手不敢担当,对歪风邪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不敢抓不敢管。对一些干部身上出现的“小错”特别是苗头性问题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甚至发展到违法犯罪。从制度上看,有些制度规定还不完善,给一些人违法违纪以可乘之机。制度执行不力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同志将各种规章制度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存在不抓落实或抓得不紧的问题。从体制上看,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客观上存在当地纪检部门由于体制原因不便监督、上级鞭长莫及不易监督、同级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得罪上级不敢监督的问题。当前税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仍然多发,既有干部自身思想蜕变、自律意识不强的原因,也与我们工作中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监督不严格有关。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建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队伍既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保障。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税务部门是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税务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一旦在纪律、作风特别是廉政上出了问题,不仅会毁了自己和家庭,也会危害税收事业发展,影响税收现代化进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建设廉洁型税务机关,是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方面抓工作推动、改革深化、事业发展,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另一方面系统而不是孤立地、深入而不是肤浅地、长久而不是一时地、真正而不是敷衍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实现队伍廉洁化,打造一支铁一般纪律武装起来的,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能征善战的税务干部队伍,推进税务行业成为社会上形象良好、受人尊重、拥有较高满意度的行业。 二、坚持纪律作风惩腐一起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既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作出部署,又对预防腐败提出新要求,并着重强调要落实好“两个责任”。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对严肃行政纪律、坚持不懈抓政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推进政务公开、狠抓廉政任务落实等进行了部署。通过学习让我们意识到,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落实责任,构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格局。这里我先讲纪律作风惩腐一起抓的问题,后面再分别讲预防腐败和落实责任两个问题。纪律、作风、惩腐关联度高,递进衔接关系强。纪律加强了,作风就会明显转变,腐败就会有效遏制。坚决查处腐败行为,也会警示教育全体干部,反过来促进干部自觉严格遵守纪律、弘扬优良作风。 (一)纪律建设重在“线路通电”。税务这么大一个系统,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是一盘散沙。要严明政治与行政纪律。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与行政纪律的责任,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以及总局党组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扎实开展转变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落实、依法征税防止收“过头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明组织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去年,全国税务系统反映违反组织纪律的信访量大幅上升,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切实增强党性,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团结统一。要遵守组织制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现在,总局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天都要报告工作安排,并在内网公布,既交流沟通了情况,又形成了监督制约。同时,建立了各省区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制度。我希望,各省区市税务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向总局报告工作,提出两条以上合理化建议,并纳入绩效管理。要严明人事纪律。当前,有的同志不是好好干工作,而是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每到选拔任用干部时,有的同志便忙于拉选票,打电话、发短信、写条子、托人做工作,谁都敢拉;有的送礼送钱、跑官要官。有的领导干部封官许愿,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从中捞取好处;有的违规安排子女亲属到税务系统。解决这些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要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要建立倒查机制,对违规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要严明财经纪律。与权钱交易的显性腐败相比,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这种“不入腰包的腐败”,是一种隐性腐败。目前,财经纪律在一些税务机关成了不电人的低压线。比如,有的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有的从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食堂、工会等套取资金,用于个人送礼、消费,花公家钱办自己事,等等。2011年以来,国税系统内部审计查出违规问题近4万个,金额巨大,触目惊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全力维护财经纪律的刚性,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总局“三个禁止”,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加强审核把关,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集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以及“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要加强对“三会”、培训中心、工青妇等组织的管理,规范活动方式、经费来源和支出程序,防止变通走样。特别要再强调的是,对税务师事务所,要坚决做到与税务机关脱钩,切断与税务干部的经济利益联系。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利用业务指导、行政监管进行“寻租”,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税务干部不得同税务师事务所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联系。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一把手、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局领导、纪检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配齐配强财务处(科、股)长,按照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好会计、出纳人员,选配守纪律、懂财务、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总局人事司、财务司要尽快拿出基层财务机构设置方案,确保上半年配备到位,从组织上保证管好用好资金。要严明工作纪律。当前,工作纪律不严、管理软弱涣散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不遵守上下班制度,甚至早上来吃了饭就走,晚上下班前再来打卡,上班时间干私事、玩游戏、逛淘宝;有的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浑浑噩噩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过去做出了一些成绩,就自我感觉不错了,对自身要求降低了,不思进取,还向组织伸手要待遇。这种状况必须扭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敢于严格管理。广大税务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珍惜工作、尊重职业、热爱岗位、奉献事业。 纪律是“高压线”,关键要“通电”。目前各项纪律规定不可谓不多,但总有人置“高压线”于不顾,原因就在于“未通电”。要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所有人都不敢碰。要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对一般性问题,要批评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影响恶劣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这次会后,要组织开展机制性、制度性、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不仅总局要搞,省局也要搞;不仅要依法依规处理有关责任人,而且要公开通报曝光。 (二)作风建设重在反对“四风”。俗话说,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一些乍看无足轻重的小事,任其发展下去往往会造成“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结局。因此,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前段时间总局到有关省市暗访发现,税务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服务效率低下,有的税收政策解答不准确,等等。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税务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要实施“扎根工程”。通过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便税大行动、落实大检查、作风大扫除,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基层最期盼的问题,让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三个三”落地要求在税务系统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深深扎根、遍地开花、结出硕果,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并形成这样的理念。 当前,税务系统有些领导和干部对作风建设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出现一些新的动向。有的认为,抓作风是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风声过去了,一切照旧。有的把中央的要求当成耳旁风,麻木不仁,我行我素。有的迫于大形势有所收敛,但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有的用公款接待上级或者上级的亲属、朋友,车接车送,管吃管喝管玩,走时还送土特产。破解作风痼疾,改到深处是坚持,最难做到的也是坚持。泰山半腰有一段平路叫“快活三里”,一些人爬山累了,喜欢在此歇脚。可是,挑着百十斤重担的“挑山工”从不敢在这里久留,因为休息时间长了,腿容易“发懒”,再上前面的“十八盘”,就更困难了。乘胜前进改作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越到紧要关头越不能“一篙松劲”,越是爬坡过坎越应“咬定青山”,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一鼓作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继续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按照中央关于今年重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7个方面的要求,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以及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三)惩治腐败重在零容忍。当前,税务系统失职渎职、为税不廉等案件仍呈多发态势,其原因复杂,但也与案件查办不到位、惩处力度不够大有很大关系。有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案件查办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的意识不强,担心查处案件会家丑外扬,影响部门形象、评先选优、行风评议以及干部福利,因而压问题、捂盖子。有的纪检监察部门担心查办案件得罪人、落埋怨、丢选票,对办案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秉公办案。有些单位不主动发现和查处问题,往往在检察机关采取措施后才被迫行动,有的甚至还扮演“打捞队”、“消防员”的角色。要把对腐败零容忍的要求变成税务系统惩治腐败铁的纪律,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税务系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要实施“雷霆工程”,重点查办滥用公权、私用公款、公务活动违法违纪,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一把手腐败等案件。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通报,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注重预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在税务系统实施“防护网工程”,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各个环节工作,把教育的感召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结合起来,织就严密网络,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于夯实税务干部廉洁从税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根本作用。要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在税务系统各类干部进修(培训)班开设廉洁从政教育的教学单元,在各类专题培训班安排廉洁从政教育内容。特别是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在精神上“补钙”。广大税务干部要构建精神大厦,点亮心中明灯,培养高尚情操,保持良好生活情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祛不良之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提高廉政教育针对性。坚持因人施教,认真分析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不同身份、业务工作和保障工作不同岗位、一线执法和后台操作不同职责、资深干部和年轻同志不同年龄发生腐败的不同主客观原因和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积极推进网络教育,不断扩大受众面。大力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让大家好学易追立见效;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大家触目惊心受警醒,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要增强廉政教育实效性。探索提炼和宣传税务核心价值观,使广大税务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税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廉政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作用。 (二)建制度打造铜墙铁壁。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快建立健全反腐败制度体系。紧紧围绕税务系统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不断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使制度成为广大税务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护网、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要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是预防腐败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业务两张皮的有效抓手。要继续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持续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创新,依靠科技手段,把制度镶嵌到软件中,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要抓紧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认真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对措施,从根本上规范税收执法,从源头上促进廉洁从税。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的权威和生命在于执行。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制度,坚决纠正和惩处违反制度踩“红线”的行为。 (三)重监督防范权力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抓早抓小,防范错误发生,防止小错逐步酿成大错大案。要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要着力建设“阳光税务”,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审批项目逐项评估分析,形成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利用审批寻租的空间。要实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清权、确权、晒权活动,全面清理、逐项确认、分步明示,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整合监督资源。 目前,我们有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干部监督、审计及执法督察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但多有侧重,少有整合。要研究 整合 各方面监督资源、形成整体合力问题, 实现监督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既减轻基层负担,又提高监督实效。要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和及早解决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出问题往往会造成全局性的负面影响。但有的一把手不想接受监督、 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甚至反感和抵制监督。我们一方面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另一方面要管住一把手。 要认真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强化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的规定,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要探索对一把手开展经常性、规范性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和指出、纠正问题。要按照“四个着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巡视工作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巡视质量,用好巡视成果,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和遏制。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既要敢于表态“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又要主动做出表率、自觉接受监督。 (四)促改革堵塞腐败漏洞。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更加注重税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税收改革同惩治预防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制度漏洞。深化税收改革既要从业务需求、流程设置等方面体现和融入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的理念,又努力使各项制度规定做到环环相扣、互相制约、可操作性强。要加快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规范税收优惠,严格控制税收减免,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税收政策谋取私利。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团队式风险管理,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链条,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要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要统筹落实好“两个责任”,实施“任务书工程”,坚持齐抓共管,做到谁的任务谁认领,谁的责任谁担当,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发挥作用。 就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而言,当前,部分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一把手不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敷衍了事。有的领导干部不履行“一岗双责”,片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逃避责任。这里我要强调,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不是合格的班子,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一把手不是合格的一把手,不落实“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明确责任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认真研究“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在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的办法,特别是抓紧将税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具体化,实施责任清单,有效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 二是要落实履责措施。要敢抓真抓。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要抓紧制定贯彻中央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压力,一刻也不放松、丝毫也不懈怠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敢抓严管,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常常问一问自己:是不是以上带下了,是不是大事小情一起抓了,是不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了,是不是治标治本一起做了,是不是“常”“长”二字一起讲了。要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干事创业,支持各级领导干部放手管理、敢于担当。我在这里表个态,只要大家出于公心、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切实加强管理,即使有点小错也没关系,改过来就行;即使得罪几个人、丢几张选票也没关系,总局党组为你们撑腰。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大、压力大,但作用很大、责任重大,对纪检监察工作一般重视不行、必须高度重视,一般支持不行,必须大力支持。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在今年4月份前从省局到县局配齐配强纪检组长,以及人数较多、权力集中的稽查局或管理分局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或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无论是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就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而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担负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既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履职能力,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同志们,做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去年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要求以只争朝夕的激情干工作,以矢志不渝的精神搞改革,以事不避难的境界谋发展,以善待严管的理念带队伍。这次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姊妹篇,我们要以最严格的标准守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改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腐败,以全方位的举措抓预防,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为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这两个会议结合起来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确保既取得业务工作上的成绩,又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的成效,做到上不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下不负纳税人和广大税务干部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 创新体制机制 严格执纪监督 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冯惠敏 (2014年2月13日) 同志们: 我代表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党中央从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确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赢得了党心民心。中央纪委以崭新面貌,紧紧围绕中央战略部署,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突破口,聚焦中心任务,持续纠正“四风”,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总局党组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总局机关和省级局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制定“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50条具体措施,实行责任制、督办制、公示制、销号制、通报制,强化督导检查,落实整改领导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总局机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系统进行检查督促,推动各项税收改革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个案审批工作规程,受理71项,通过62项,否决9项,推动审批阳光规范运行。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总局成立6个检查组,各省采取多种措施同步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收过头税、空转虚增等问题。加强对税制改革、“营改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重大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的把改革中的风险隐患纳入内控机制加强防控,有的成立专门小组跟进监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总局领导班子成员连续四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检查,实地指导工作,带动各级党组跟着做、带头抓。通过上述措施,使中央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得到有效落实,严明了党的纪律,维护了中央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树立新风 总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办法、监督办法,实行零申报制度,每月报告都要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一年来,系统上下严格执行规定,对发现问题“零容忍”,并在全系统通报。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21起,对25人次进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6人,组织处理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次。 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执行中央一系列禁令,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刹住用公款购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系统内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盯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格执纪问责把关,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指名道姓地批评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2013年,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较上年压缩“三公”经费1.87亿元,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20多万平方米,清理违规公务用车7600多辆,停建基建项目近1000个。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用作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避免闲置浪费。全系统查处“四风”问题57起,给予党政纪处理39人。 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制定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十条规定,强调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层层开展明察暗访,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持之以恒地严管理、严要求,重监督、重处理,“慵、懒、散”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推进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树立税务机关勤廉新风,赢得广大纳税人的信任支持。2013年,有2822个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其中1899个单位获得第一名。 (三)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以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探索中央纪委、总局以及地方纪委联合办案的新模式,对2名原省局主要负责人立案调查。加大案件督办力度,督促各省局查办案件69起。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涉及“8·27”骗取出口退税和“4·0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61起重大涉税案件,外查偷漏骗税、内查不廉行为。依规受理信访举报,加大初核力度,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清理和规范,按照五类标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好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置涉税违纪违法舆情和网络举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2013年,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3604件,比上年增长20%;初核1122件,比上年增长18%;立案284件,给予400人党政纪处分。 (四)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执行标准和操作程序,召开四级税务机关视频会议,王军局长在会上强调倾情带队、善待严管,要求做到规范用权、廉洁自律。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要求,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制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实施办法,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扎紧制度的笼子。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规定,总局对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谈话提醒22人,函询18人,要求本人说明情况18人,约谈15人。全系统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19509人(次),诫勉谈话1639人(次),函询1335人(次)。加强巡视工作基础建设,发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视督导作用,发现和指出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总局组织对三个省级局及金税三期工程开展执法监察,各级税务机关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以及税收优惠、涉税中介、代开发票、车购税等“两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执法监察、督察审计及专项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和整改意见,既整合了监督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又规范了权力运行,堵塞了管理漏洞,提升了管理水平。2013年,全系统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12亿元,协助建章立制4987项。采取跟进监督的办法,对总局机关142个采购项目和14.36亿元的采购资金使用进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问题,提出工作建议57条。 (五)深化内控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科技防控 税务系统推行内控机制建设以来,各级党组始终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抓手,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部署和推进,逐步形成了具有税务特色的科学有效风险防控体系。2013年,总局进一步调整责任主体,开展调研、跟踪问效、制定规划,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与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深度融合,规划建设内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级税务机关着力推进内控信息化,在管用有效上出实招、求实效。有的积极借鉴兄弟单位成果,让内控软件结合本地实际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有的利用内控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进行实时监控,发布预警信息,发现多起重大案件线索;有的扎实做好防控措施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完善,积极探索新征管模式下的内控机制建设。目前,已有27个省国税局、22个省地税局实现了内控信息化应用,廉政风险防控更加贴近实际,内控管理成效更加明显,得到基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普遍认可。总局被国家预防腐败局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许多省局被地方纪委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单位。 (六)创新廉政教育,注重文化引领、拓宽渠道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扎实有效,“六个一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巩固,16个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有效发挥。总局建成并开通“税务廉政之窗”,网站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可视实用性,受众面广,点击率不断攀升,并实现了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链接。一些省级局也建成了廉政教育网站,拓宽教育渠道,增强实效性。廉政文化创建迈出新步伐,总局被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点,在2012年2354个廉政示范点的基础上,全系统又有一批单位被当地评为廉政文化示范点。向中央纪委推荐44件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推荐数量在国家机关中名列前茅,其中3部作品将于近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人民网”对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进行在线访谈,《中国监察》以“软文化彰显硬力量”为题全面报道了税务系统的经验做法。 (七)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础、提升素质 各级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使用,一批有能力、有水平,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同志走上纪检监察领导岗位。按照总局统一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切实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做到零持有、零报告。总局分2批组织14个省国税局纪检组长述职述廉,举办省局监察室主任和3期地市局纪检组长培训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敢于纠正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发挥了执纪监督的重要作用,赢得了各级党组的信任和广大干部的支持。 一年来,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领导有力,各级税务机关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重要启示:必须坚持从严治队,善待严管,发挥纪律保障作用,打造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为民务实清廉行业新风;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必须坚持科学预防,注重文化引领,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强化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完善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敢担当,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四风”方面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依然没有完全杜绝;有的单位和干部顶风违纪问题被通报曝光,影响恶劣;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为税不廉、失职渎职,严重违纪违法;一些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执法凭经验、随习惯,甚至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渎职犯罪呈多发态势。有的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定位不清,执纪办案、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主业淡化、工作虚化。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合力。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王军局长强调要建设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推进税务行业成为社会上形象良好、受人尊重、拥有较高满意度的行业。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把握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共同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战线长,层级多,分布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出了问题应承担什么责任。有权必有责。无论是党组还是纪检监察部门,都要承担和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两个责任不能一头重一头轻,不能用主体责任代替监督责任,也不能用监督责任涵盖主体责任,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会出现缺位和偏离。落实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只有两个责任共同发挥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要同步推进。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是纯洁组织、端正党风、遏制腐败的根本。税务系统“百万大军”,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八分之一,是展现政府形象的服务窗口。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听之任之,对不正之风不抓不管,我们的队伍就会纪律涣散、作风散漫,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只有坚持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同步推进,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整风肃纪,扶正祛邪,使我们的作风越来越好,违纪违法问题越来越少,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才能真正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给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严厉惩治和科学预防要两手并重。中央始终强调,要在坚持惩治的同时抓好预防。税收与国家经济利益紧密相关,税务干部时刻面临着偷税与反偷税、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有效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系统尤为重要而紧迫。惩治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严厉惩治才能为预防创造条件,科学预防才能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惩治不是目的,惩恶是为了扬善,是为了治病救人。在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的同时,要注重在预防上出实招、求实效,做到关口前移,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把惩防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强化监督和严格管理要形成合力。中央强调,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税务系统是执法机关,专业性强、执法风险大、管理任务重。规范权力运行,既要强化专职监督,又要严格日常监管。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是管住权力的重要前提,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规则、重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缺位失位,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降低权力失控乃至发生腐败问题的几率。专职监督是管住权力的重要保障,必须通过严格执纪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同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督促建章立制。管理与监督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使监督与管理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形成管住权力的合力。 三、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税务机关要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坚持科学预防,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坚定不移把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一)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防范腐败与深化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抓紧制定并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即要与第一个五年工作规划总体框架相衔接,又要落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求,构建起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体制机制和惩防体系。 反腐败机制改革,重在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常研究、常部署,种好“责任田”。要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两为主”和“两覆盖”的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修订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指导意见,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等。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是向全党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作为铁的政治纪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一步一步抓管理,一层一层抓监督。要认真落实总局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坚持零申报制度,继续由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不仅要严肃惩处当事人,通报全系统,对于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继续深入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和明察暗访活动,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点名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严肃纪律,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惩处,决不姑息。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腐败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管理机制,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线索核实和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和处理情况定期上报制度。更加注意从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核查处理网络举报。依纪依法严格审查,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错变成大祸,这才是真正治病救人的善举。要加强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和规范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完善实施办法,及时发现和处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案件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关口前移,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在实施税收检查中,发现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或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继续加强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绝不能束之高阁、当花架子。今年总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渎职责任。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形成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巡视在党风廉政方面的震慑力。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决查深、查透、查实。整合监督资源,强化成果运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加强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探索实施综合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层级监管。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五)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按照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的新要求,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深化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税收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全面提升科学防腐水平。要巩固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结合业务优化和流程改造,进一步完善和增强现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防控功能。各地要发挥好已有内控信息化软件的作用,进一步查找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防控措施,纳入信息化管理,有效管控各类廉政风险。总局将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研究构建集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跟踪、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五大功能为一体的内控管理平台。 各级党组要加强领导, 加大力度,统筹推进,狠抓落实,使内控机制建设成为每个单位、每个部门的重要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要承担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要抓好本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又要强化对下指导督促,把内控的要求具体到每项业务、每项流程、每个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各部门、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综合评估,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得力、预防不到位等问题。 (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总局内、外网站“税务廉政之窗”,丰富内容,拓展功能,搭建横向交流、纵向贯通,集宣传教育、工作展示、互动交流和廉政知识测试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平台。各地要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因地制宜丰富、拓展廉政网络教育。探索全系统廉政网络资源对接共享机制,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众面。做好涉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中央要求,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坚持在各类培训中开设廉政课程,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培训效果。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使廉政文化建设与税收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塑造税务人员秉公执法、廉洁从税的精神品格。 (七)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配齐配强队伍,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牵头和协办部门,建立职责清晰、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合理调整充实、配置纪检监察力量,从年龄结构、人员素质等方面严把“进口”关,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结构。加大培养力度,优先选拔使用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公道正派、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政策理论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履行好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责任,真正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在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中,注重整合资源,组织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协同开展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或履职不得力的,要坚决调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改进作风,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完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推进税收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解学智 (2014年2月14日) 同志们: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受总局党组委托,我对会议作一小结。 这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去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明确提出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还安排了内控机制信息化演示、廉政之窗展示、廉政文化教育作品观摩和经验交流。 会议期间,大家紧紧围绕王局长的讲话和冯组长的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王局长的讲话站在履行政治责任、推进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的高度,科学分析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明确提出了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格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旁征博引,发人深省,对腐败的痛恨、对系统的责任、对干部的关爱溢于言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动员令,也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倡廉专题课。冯组长的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准确,阐述思路系统清晰,部署任务明确具体,站位高、思路新、措施实,对于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取得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次会议,同志们深切感受到总局党组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倾情带队、善待严管的理念,觉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更加开阔了,方向更加明确了,信心更加坚定了。大家感到,这次会议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气氛热烈,收获很大,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开得很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样重要、同样关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这次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必胜决心,以最严格的标准守纪律,以钉钉子的精神改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腐败,以全方位的举措抓预防,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为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将中央精神及总局要求向党组报告好,向广大税务干部传达好。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扎扎实实把本单位的学习贯彻策划好、组织好,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好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方式,组织广大税务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带头贯彻落实、带头督促检查。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税收工作实际,联系思想实际,联系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与谋划推进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边学习、边领悟、边探索、边实践,进一步把握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推动工作的本领。各地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在2月底前报告总局。 三要突出重点,统筹施策。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着眼长远,系统思考,科学谋划,又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抓出实效。要按照王局长和冯组长的要求,从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落实责任五个方面统筹推进。要大力实施“通电工程”,严明政治和行政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大力实施“扎根工程”,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便税大行动、落实大检查、作风大扫除,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让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和“三个三”落地要求在税务系统深深扎根、遍地开花、结出硕果;大力实施“雷霆工程”,加大惩治力度,把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要求变成税务系统惩治腐败铁的纪律;大力实施“防护网工程”,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各项工作,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今年重点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深入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和明察暗访活动,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要以查办违纪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同时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要以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和执法督察,抓好监督成果的共享和运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制度+科技”,实施科学有效预防;要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前段时间中央纪委下发通知,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加强问题线索的依法规范统一管理。按照中央纪委通知精神和干部管理权限,问题线索只能逐级汇总上报上级国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最终由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统一汇总上报中央纪委。 四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这次会议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实施“任务书工程”,落实好“两个责任”,既要划清责任边界,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抓责任落实不能泛泛地停留在开会、发文、签责任状上,关键要明确责任内容,使责任具体化。各级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认真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责任清单。各级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切实把责任落实与推进工作、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结合起来,把责任体现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监督管理力度、建章立制力度、科学预防力度上,体现在各项工作的成效上,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业务工作“两张皮”。当前的重点,一是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精干力量,抓紧制定税务系统落实中央惩防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二是要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在4月份之前配齐配强纪检组长,对人数较多、权力集中的稽查局和管理分局,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或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但一定要把好进口关。要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对责任淡化、责任缺位、不负责任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形成刚性约束,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期间,大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总局将认真梳理、研究采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的同志建议针对作风建设有反弹的可能,通过加大教育引导、监督检查、惩处问责、通报曝光、审计和财务监管、制度执行等方面工作力度来解决。总局正在研究建立明察暗访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随机对基层税务机关窗口单位的服务和执法状况以及“四风”问题进行察访,对发现的问题,追究处理,剖析原因,有效整改。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方面,大家普遍反映,一些地方政府下达的收入指标很高,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压力很大,收“过头税”状况可能会有所加剧,很容易带来执法和廉政风险。建议总局进一步强调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有清醒认识,积极主动做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总局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就是一定要坚持依法征税。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依法征税的理解和支持,当地方提出不切实际的税收收入指标时,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级税务机关要为基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撑腰。要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强化执法督察和专项监察,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虚收空转等违纪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办方面,有的同志提出,在近期查处的涉税违法违纪案件中,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存在税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串通谋利、收受贿赂等问题。对此,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要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治理、执法督察、审计、巡视、网络舆情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行为,早发现早治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要对重大涉税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加大查办力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失职渎职风险。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方面,有的同志建议要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登记注销、发票发售和代开等事项,加强管理监督。对此,总局相关司局和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梳理问题多发易发的廉政风险点,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在落实中央“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方面,有的同志建议,总局要加强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此,总局将按照中央精神,逐项进行研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 多年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是元宵佳节,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1.06.201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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