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税务局长携上亿元借款跑路 “失联”40余天
9月3日,曾任广东省阳江市地税局程村分局局长的林其军,携带1亿元借款突然“失联”跑路,至今已40余天,坊间传闻纷纷扰扰。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目前已经有20多人报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公安部门以林其军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可能还涉嫌集资诈骗”。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林其军身为地税分局局长,却幕后操纵全家经商做生意长达10年。亦官亦商的身份令其左右逢源,成功借款上亿元。然而,阳江市地税局至今对林其军是否违规经商、是否利用职务影响力仍无结论。
谈项目、说苦衷、拉感情 税务局长借债过亿跑路
林其军的住所,是阳江市阳东县阳东花园一栋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4层别墅。如今,这里人去楼空,门窗、吊灯、玻璃已被受害人泄愤砸烂。一块写着“还我债权人血汗钱欠债还钱”的白色横幅挂在4楼阳台,“林其军地税局长伙同关映红、林其燕诈骗我们血汗钱”的黑体字在墙上、柱子上、玻璃上随处可见。
30多岁的刘言心(化名)分别于4月24日、5月24日、6月10日,三次向林其军借款共90万元。他向记者出示了32位受害人的借款字条,粗略计算约4861万元,“债主人数大约100人,金额估计在1亿元以上”。
在众多借款凭据中,标有“阳西县地方税务局程村税务分局”字样的6份便笺纸最引人注意。这些借据显示:从2013年4月11日开始,林其军先后6次向刘小华(化名)借款,合计493万元,最后一次借款是2014年7月4日。
记者调查发现,林其军能向他们接二连三持续高额借款,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其局长身份有权威;二是借贷周期短,偿还利息高;三是拥有土地、公司等多个项目实业。多位受害者称,“林其军很会说话,在借钱之前,主要通过‘谈项目前景、说缺钱苦衷、拉拢感情’等手段获取信任。”
被借了30万元的黄女士说:“林其军常常请我去他家喝茶、吃饭、打麻将联络感情,其间会介绍自己正在投资的项目,然后话锋一转,希望借点钱周转周转。”被借了130多万元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个税务局长,姿态却放得特别低,有时叫你兄弟,有时称你恩人,让你感觉不帮他都不好意思。”
“他先向你借第一笔,等到期你去找他还债时,他又诉苦借第二笔,然后他从第二笔里拿出部分支付第一笔的利息,这也是他为什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向同一个人借多次款的原因。”刘言心说,由于债主们互不认识,都以为林其军资金雄厚,其实他是通过“借东家补西家”的方式不断“滚雪球”。
据当地政府知情人士透露,林其军资金链断裂的导火索,是其女儿出国读书,“当时他老婆带着女儿去美国,一些人担心他先将妻儿移民,然后自己跑路,纷纷上门讨债,林其军的真实家底就此露馅。”
一人为官全家经商 幕后操控公司运作长达10年
阳江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调查发现林其军名下只有一栋八九十平方米的商品房,银行流水显示除工资外也没有其他收入,“其名下没有任何公司,他也没持股任何企业”。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林其军没有直接经商,却一直幕后运营整个“林之源”家族企业。工商资料显示,其妹妹林其燕名下有阳江市林之源贸易有限公司、林之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其哥哥名下有阳西县林之源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其妻子关映红名下有阳江市江城区红妤铝金板材家具厂。
多位接受采访的林之源公司员工表示,林其军会带着朋友隔三差五来公司喝茶聊天,“我们都知道林其军才是真正的老板,不过公司内部已经形成默契,不会叫他林总,而是叫林生”。另一方面,受害人黄女士则说,林其军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会带他们去参观公司项目,“他不喜欢我们叫他林局,而是叫他林总。”
记者在一份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写有“林之源公司各司负责人年终述职总结会议记录”的文件上看到,会议主持人为财务总监关映红,参会人员排第一的为“林生”,其余6人则为林其燕及相关公司副总。林生在会议上还发表了讲话,称已经成立10年的林之源公司正朝集团式方向转型中,2014年将是林之源公司的攻坚年。
一位参与此次会议的副总告诉记者,“林生就是林其军,林其军才是林之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些受害人反映,林其军为了规避法律风险,2007年还与关映红“假离婚”。李先生说:“林其军夫妇一起办了别墅入伙仪式。根据我们当地习俗,离婚的是不能一起入伙的。”还有受害人称,“他们吃住都在一起,对外接待都是以夫妻相称。”
10年经商何以单位没发现?
多次联系林其军无果后,9月13日,阳江市税务局在当地党报《阳江日报》登载了一则名为“限期返回单位上班的通知”,要求林其军“自9月17日起15天内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请(休)假手续,逾期不归,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一切后果自负。”目前,林其军已被开除公职。
阳江市有干部说,林其军不过是该局一个乡镇最底层的局长,区区副科级干部“并不值钱”,即使有职务影响力,也不至于能借款千万,关键还是他个人张罗并用高额利息诱惑。但多位受害人称,他们之所以愿意高额借款给林其军,不仅因为他是公务员,更因为他是有实权的地税分局局长,“那顶红色官帽让我们深信不疑”。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人员“十五不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务员经商、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属于国家法律禁止之列。 林其军10年经商为何没被发现?阳江市地税局局长蒋安平表示,工商资料显示他并不是法人代表,也没持股企业,所以从法律上无法认定其违法经商。由于其家族企业不在程村,也不能认定他利用了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他到底有没有经商,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能联系上他本人才清楚”。
“我们的调查手段很有限,主要是对他的管理工作岗位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他各项履职指标完成不好也不差,也没有发现腐败问题。”蒋安平说,由于副科级干部不需要向局里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他的婚姻状况、家属经商等敏感信息也是事后才掌握。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林其军在与他人借款中,阳江市地税局一名官员还为林其军的180万元借款充当“担保人”。“其实,国家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规定不可谓不细、不可谓不严,关键是部门是否落实到位。”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法律顾问说。
“受当地重商风气影响,如果一个领导干部不搞点生意就会被认为无用,会被认为是‘死脑筋’。”一位曾在阳江市工作多年的处级干部告诉记者,在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眼中,公务员隐蔽经商“见怪不怪”,只要没人检举揭发,主管部门多是“睁只眼闭只眼”。
一些干部坦承,“林其军跑路”事件已严重损害当地税务干部和政府形象。(记者 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