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小学移交区政府管理 外来随迁子女入学需9条件

14.03.2015  15:08

      原标题:三亚市各中小学已移交区政府管理外来随迁子女入学需9项条件

      三亚市撤镇设区工作已基本完成,各职能部门已开始工作。3月13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获悉,三亚市各中小学移交区政府管理已经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辖区管理原则,到各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各区教科局要认真审核材料,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凡年满6周岁(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均可申请在三亚市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在三亚已取得居住证(暂住证),原则上连续暂住两年以上,同时在三亚就业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9项材料:家庭信息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开具的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在三亚市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房产证明或经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卡;儿童近期免冠照片2张;儿童出生证明或防疫《接种证》。

      此外,不在三亚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三亚就读七年级的,需提供以上前8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各教科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各辖区教育科技局登记,教育科技局在学校开学之前根据各辖区内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教科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情况,克服困难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各教科局要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