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过答辩书 称宪法并未禁止持任何核武器
01.04.2016 19:35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据日本共同社4月1日报道,日本政府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一份有关核武器持有问题的答辩书,表示在法律理论上《宪法》第九条并未禁止保持自卫所需必要最小限度的实力,称“即使拥有核武器,假设仅为此种限度,那么持有并不一定是《宪法》禁止的”。
答辩书同时强调,根据日本提出的无核三原则,“包括宪法上没有禁止持有的部分在内,政策上的方针是坚持不持有任何核武器的原则”。
此外还指出,通过规定仅限和平目的进行核能利用的《原子能基本法》以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日本“不可能持有任何核武器”。该答辩书书面回答了无党派众议员铃木贵子的质询。(记者 马丽)
编辑:凌楠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01.04.201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