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7个城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02.03.2015  11:11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海南17个村镇、42家单位获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有1座城市、4家单位、2名个人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等17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由国家行业系统推荐的我省三沙市气象局等5家单位亦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此外,经综合评估,海口市、三亚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琼海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

(审核:汤雅飞 编辑: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