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帮忙租房引发邻里官司 海口房主状告邻居母女

26.05.2014  18:13

      原标题:房主状告邻居母女

      委托邻居帮忙租房引发邻里官司战

      人在国外,因为不想海口的房子空置着,便将其出租。没想到在委托邻居帮忙处理出租事宜后,产生种种矛盾,不但邻里之情不再,还因此闹上法庭。

      年过七十的钟鹏程长期旅居国外,其妻也是海外华人。2003年,他们在海口滨海大道某小区买了一套四房两厅的公寓,但因为常年在国外,几乎没有时间居住。不想房子就这样空置,夫妻俩便将房子对外出租。2013年5月初,房屋出租一段时间后,以前的租户表示要退租。可当时钟鹏程和妻子都在国外,赶不回来。

      钟鹏程想到了以前的邻居吴玉梅。吴玉梅不到六十,是省外退休职工,退休后长期住在海南。他找到吴玉梅,让其代为办理退租移交手续,之后再帮忙将房子交给物业代为出租。吴玉梅办理了退租手续后,告诉钟鹏程,物业的熟人不在小区干了,她也联系不上。同时,吴玉梅也提出,自己一直在海口,钟鹏程可以委托她出租。两人通过QQ网上联系,商定房租最低每月2500元,先租一年,租房原则是保持房屋整洁。

      当月月底,吴玉梅给钟鹏程QQ留言,说房子她自己租了,多少钱无所谓。几天后,吴玉梅的女儿就搬进了钟鹏程的房子。2013年7月,钟鹏程的亲戚将其国内的银行卡带了过去。之后,钟鹏程通过QQ给吴玉梅发了自己的银行账号,让吴玉梅把房租和5000元押金打入银行卡,吴玉梅表示知道了。但是钟鹏程次月回到国内,在上海查询银行卡账户时,还是没收到吴玉梅付来的租金。经过几次QQ沟通,还是没有收到租金,钟鹏程决定中止租房协议,让吴玉梅女儿尽快搬离房屋,等夫妻俩过来海口接收。

      2013年8月中旬,钟鹏程夫妻俩来到海口。因为搬家的事情,钟鹏程找到了物业,拨打110报警。在派出所的协商下,吴玉梅的女儿搬出该房屋。吴玉梅母女俩也认可存在租赁关系事实,但租金问题协商未果。之后,钟鹏程将吴玉梅母女俩告上法庭,要求两人支付房租,对房屋损坏的设施支付维修清理费,并支付其开庭从国外往返海口的来回机票和旅店住宿费。

      吴玉梅母女俩辩称,她们之所以没有支付租金,是因为双方一直都只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担心网络诈骗,在没有核实银行账号的情况下,才会延迟支付。至于被毁坏的设施,他们则表示房屋长期用于租赁,根本就不能证明是她们租房后才毁坏的。

      琼山法院判决吴玉梅母女支付钟鹏程房租5300余元,因钟鹏程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吴玉梅母女损坏房屋设施,也没有对机票住宿费进行举证,驳回其主张的设施损坏及机票住宿费用。(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代租房构成委托关系租客欠租代理人无需担责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表示,这种将房屋托付给他人代为出租,构成委托关系。代理人代为出租、收租,在扣除自己所得报酬的情况下,将租金交给房东。如果租客拖欠租金,代理人有义务帮忙催促交租,但并不需要承担赔偿租金损失的责任。

      本案中,吴玉梅一开始是代理人,但之后已经与女儿一起转为租客,才导致其与女儿一起成为被告,被判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