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序 科学识别 确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01.07.2014  11:30

规范程序 科学识别  确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定安县扶贫办

 

在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县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遵循“三个坚持”的原则,自上而下分解任务,自下而上识别对象,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户、不错一人”,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为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定安县有10个乡镇、116个行政村,总人口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占77%。按照县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要求,至5月底,全县116个行政村完成了宣传发动、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推荐、入户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全部信息录入、上报等工作。目前,共识别出贫困农户数8339户,贫困人口33563人,36个贫困村和10个特困自然村。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工作,省扶贫办吴井光主任5月13日到我县督查指导建档立卡工作,县委书记陈军、县长符立东对该项工作都做了重要批示,副县长莫汉博深入基层指导建档立卡工作。为确保成效和思路创新,我县成立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莫汉博担任,各镇镇长及县包点的联系点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陈灵兼任。全县各镇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为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配合,保障经费

      部门配合是搞好建档立卡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考虑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明确要求各联系点单位牵头该项工作,所涉及的部门予以配合,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进村入户调查同时开展,识别过程同步进行。为了保证建档立卡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县财政专门配套了8万元作工作经费,各镇政府也按每户投入5元配套的方式,共计投入16万元,在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资料印制、信息录入等环节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搞好宣传,强化培训

      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除了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向农户宣传外,还利用宣传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县共出版墙报宣传栏10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0多份,张贴宣传标语230条,悬挂横幅36条,举办各级培训班共计139期,召开村民大会116次,群众座谈会1500多次,专项督促检查15次。同时,我们还对县、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一是由政府办牵头,县领导、各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和扶贫、民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县直培训;二是各镇组织有关业务骨干、村干部、驻村农村指导员参与具体业务培训;三是驻村指导员指导各村成立评议小组时,对评议小组成员、各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通过层层培训,使各工作队员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学习掌握工作步骤、调查方法及标准、误差纠正、指标解释、资料汇总和数据处理等业务。

      (四)制定方案, 规范程序

      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领导小组进行专题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在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要求和范围、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周密科学的部署,严格按照“报—查—评—审—批”五个工作程序进行。

即群众申报:由农户如实填写《农村贫困户申请书》,报村委会审查。申报时,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群众自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模控制。

即入户调查:各驻村工作组深入所包的村,逐户调查农村常住户2013年家庭收入,认真填写农户的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核查以家庭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根据测算结果,依据识别标准,按人均纯收入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将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9元以下的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和扶贫户四种类型。

即民主评议:由村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核查出的贫困农户家庭收入和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五查五看、五优先”(即,查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查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查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查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查致贫原因、看贫困程度,民政局已审批的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户家庭、单庄独户生活贫困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进行评议和排序。

即“四级审核”和“四级公示公告”:“四级审核”即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和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四级公示公告”即村民小组评议结果第一榜公示、村委会审核名单第二榜公示、镇审核名单第三榜公示,县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名单第四榜公告。审核要坚持集体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审核结果要签字认可;公示要规范形式,做到格式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和举报电话统一,要抓好公示结果的衔接,处理好信访及投诉,及时纠正偏差。

即部门审批:由县扶贫办对各镇识别的贫困人口,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督查组进村入户抽查复审无误的基础上审批并公布结果,最终确定全县贫困人口。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严禁出现“关系户”、“人情户”,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政策的一户不评,让真正需要得到扶助的贫困农户享受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5月28日县政府又召开了全县建档立卡工作加温会。县政府还抽调了县农口单位的有关领导,成立了三个督查小组,深入全县10个乡镇,采用随机抽查的办法,对贫困户名单及相关档案进行抽样检查,共抽检了10个乡镇的72个村委会共307户贫困家庭,对照农户申请表中的数据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通过村干部反映、向附近村民了解情况以及到贫困户家实地察看、询问等多种方式核实,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实现了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政策的一户不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需要解释的进行耐心解释,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需要得到扶助的贫困农户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全力推进我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进度,确保我县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在5月底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