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新村镇政府科员王平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7.10.2014  23:26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对新村镇政府科员王平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1月,王平在没有办理任何申报手续的情况下,拒绝执行英州镇政府作出的决定,强行在集体地上搭建临时铁棚,多次对英州镇城管中队的制止不予理睬,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王平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平行政记大过处分。(陵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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