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种疾病可享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24.06.2015 00:52
本文来源: 蓝网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近日,记者从人社厅了解到,从七月份开始,包括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糖尿病在内的30种疾病,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在在指定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也可以有报销。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办法》将30种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这30种疾病包括各种恶性肿瘤、血友病、肾病综合症、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小儿脑性瘫痪、小儿智力障碍、精神病等。
据悉,只要参加了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患疾病在该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月门诊可报400元。
参保人享受门诊特殊病种中含有精神病、结核病的不设起付线;只享受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的不设起付线,其余病种起付标准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视频编辑:龙威 文字编辑:于尚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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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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