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6月30-7月2日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4-11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口腔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9日14:00-21:00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滨海大道89号)报到,6月30日-7月2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省内口腔种植专业医师。
四、讲授师资
台湾黄亦升、周建堂教授,中华口腔医学会民营分会钟红阳副会长(博士),海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廖天安主任,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徐普主任,海南医学院口腔科郑根建主任,海南口腔医院种植科张静超博士等。
五、培训内容
(一) 口腔种植学历史及发展现状;
(二) 如何跨出种植牙第一步;
(三) 口腔种植的修复设计及基本步骤;
(四) CBCT在口腔种植诊疗中的应用;
(五) 全身疾病与种植;
(六) 特殊病例种植如何规避风险;
(七) 种植的预后与评价;
(八) 独创化繁为简植牙手术;
(九) 种植时机与即刻种植;
(十) 全口重度骨缺失一日固定重建;
(十一) 病例分析。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费、资料费全免。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9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电话或传真告知海南口腔医院种植科张静超医生,以便准备培训资料及安排用餐。联系电话:13687585926、66553736;传真:66553719。
附件:“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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