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居委会私设“小金库” 责任人被党纪处分

09.10.2014  18:58

  海南廉政网10月9日发布消息,海南省乐东县纪委日前对该县莺歌海镇莺二社区居委会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在主任柯国建的授意下,报账员方玉丽把社区部分收入存入自己私人账户私设社区“小金库”,用于社区路灯建设和维修、办公室装修等开支,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莺歌海镇莺二社区居委会主任柯国建、报账员方玉丽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柯国建、方玉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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