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率先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中新网海南11月23日电(吴彭保 陈创淼)海口秀英区政府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提升镇(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打造海南“首善之城”和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秀英区政府严格按照《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反应、不等不靠、全面统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在改革前期筹备工作中,秀英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秀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将管理、服务、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同时将人、财、物等资源向镇(街)倾斜,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到位,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做实做强镇(街道)政府,进一步调动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区、镇(街道)责任明确、职权清晰、责权对等的管理体制。
此次改革,针对秀英城管执法队伍垂直管理与属地化管理双重管理现状,在城管执法队伍部分下沉的基础上,将剩余执法人员全部下沉至镇(街)。9月份秀英区在全市四个区率先完成300名协管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新招聘的300名协管员连同相应的执法车辆及装备等全部分配至各镇(街)。今天,秀英区再次把剩余城管执法队员(编制人员)下沉至各镇(街),同时将此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确定的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也全部下放各镇(街),由各镇(街)城管中队负责履行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所有权项,包括宣传教育权、巡查权、劝导权、制止权、监管权、立案权、调查权、拆除权等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权。
各镇(街)承担履行城市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属地化管理,具体组织镇(街)城管中队开展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享有对城管中队的管理权、人事任免权、财物支配权。秀英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主要履行统筹指挥、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的职能。
下一步,秀英区将按照“公安+城管”模式,坚持“统一调度、合署办公、属地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加强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公安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按照公安干警的培训标准和要求,有计划的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和培训,打造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