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离职时拷贝海南某公司商业信息 索要35万元

25.09.2019  11:22

      前员工来电

      “给这个账户打35万”

      离职后窃取公司商业信息敲诈勒索,90后男子获刑4年4个月

      90后男子蔡某离职时擅自拷贝公司商业信息,并以此为筹码索要35万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6月,被告人蔡某从海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离职并私自拷贝了该公司的部分商业信息,后于6月20日将存有商业信息的U盘交至该公司。6月20日至26日期间,蔡某多次使用刘某的电话与该公司的李某及法定代表人童某联系,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要挟,勒索人民币35万元。蔡某向刘某承诺平分勒索到的钱款,并将自己与被害人的3份通话录音发送给刘某,刘某按照蔡某的要求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赃款。

      2018年7月1日,被害人童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7月5日,警方将蔡某与刘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