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推动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海南全面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推动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滥食野生动物,海南如何说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17日至24日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三亚、儋州、万宁、临高、保亭等5个市县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交易市场、餐馆酒店、海关边检口岸及相关监管平台等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4个市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所在地开展执法检查,市县执法检查全省覆盖。这次执法检查既全面了解了《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又准确掌握了影响法律实施的突出问题,并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广泛宣传,真正形成监督压力。
地处热带的海南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如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近半年时间里,我省通过全面落实《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更果断的措施,严厉的惩处,向非法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行为宣战。
叫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
位于万宁市万城镇的绿岛果子狸养殖基地是一家大型养殖企业,现有果子狸1000余只。
当执法检查组来到这里时,这家养殖场的负责人坦言,这些果子狸到底怎么办?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他的手机上,保存着几十个果子狸养殖的微信群。这段时间,他和全国各地的养殖户们不停地盘算着各种可能结果以及今后打算。
海南日报记者在养殖场内看到,一只只长约50厘米的果子狸,蜷缩在养殖场的栏内闭目养神。该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成本的原因,果子狸基本在下午进食,一天也就喂一次,即使这样,养殖场在饲料方面每天都会有三千元左右的开销。
“虽然不给出售了,但具体的补偿政策还未出来,我们都在等最终的处理措施。”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我省人工养殖的果子狸、蛇类、豪猪等12种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均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涉及到养殖企业(户)1432家,从业人员7000多人,野生动物总存栏量2200多万只(条)。目前,这些养殖企业(户)均被封控,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杨斌告诉记者,自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已全面停止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因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的,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非食用性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等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转为非食用性利用继续养殖的,为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变更、换发等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在检查中,执法检查组获悉,按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我省已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进行封控,并签订承诺书。截至今年6月,全省暂停宠物店264家,协调淘宝网下架处理网络交易违法信息179条,封控隔离1432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
斩断野生动物交易流通渠道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中另一个重要环节,便是在流通开展严密监管,让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无处遁形。
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的三亚荔枝沟活禽市场是三亚最大的活禽批发交易中心,该市场面积达到100亩,交易与屠宰均集中在市场内进行。当执法检查组来到这里时,发现市场内定期进行消毒、各种防控功能齐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卫生要求。在检查中,检查组成员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市场内从未发现野生禽类交易。
为了防止野生动物肉类制品出现在市场,检查组还前往三亚市天涯区餐北斗城市配送部,冷冻肉类加工品配送仓库,实地检查冷库储存情况,查阅冻品入库清单,重点核对了进口肉类来源地和数量。检查组得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这些市场对于各类肉类制品均进行了严密监管,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在进口肉类的流通环节,三亚市相关执法部门均有序查看严格查验有关手续。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发现,自《决定》出台后,我省对野生动物交易流通环节进行了严密监管: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联合检查的通知》,我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开展野生动物运输、贩卖、销售的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共检查餐饮单位28379家(次)、农贸市场和超市19673家(次),特别是强化货运监管,对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野生动物一律查收处置;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严格查验有关手续;邮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检查邮件、包裹,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效遏制了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加快野生动物和禽畜的界定
“养殖的是山鸡,但当初养殖证办证时办的是原鸡养殖证,养殖的山鸡是否也属于禁止交易范围?”
“养殖的蓝孔雀,如果仅仅用于观赏,能否继续养殖出售?”
这是执法检查组在保亭、三亚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对有些物种和品种的认定,部门间还有不同的意见。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需要相关标准对野生动物的物种和品种进行科学认定。”杨斌说,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过程中,将按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外、且不可能再进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如果子狸、蛇类等要立即退出处理,避免增加养殖企业(户)的损失。对已经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养殖企业(户),要主动对接及时做好证件变更和换发等工作,保障养殖企业(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检查中,检查组获悉,目前我省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出台了《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加快野生动物和禽畜之间的界定。
完善野生动物养殖退出机制
“养殖的豪猪属于脱贫攻坚项目,有众多贫困户出资参与,退出后,如何补偿,才能使贫困户损失减到最小?”当执法检查组来到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热作所四队的廖金兰养殖场时,养殖场负责人表示,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细化措施,妥善处理这些养殖物种。“我们肯定是支持政府的决定,但是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完善补偿措施,帮助我们转型。”
“如何解决好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补偿等产生的新问题成为当务之急,退出补偿机制解决不好,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矛盾。”7月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海口就此次执法检查召开了执法检查反馈会,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在反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听取省政府关于“一决定一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时,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
针对这些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也在反馈会上建议省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退出转产的领导,指导督促市县政府按照《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退出及补偿工作。同时,各市县要做好养殖企业(户)转产的指导和支持,尤其是扶贫产业,在产业准入、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为养殖企业(户)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避免因为退出转产不及时致贫、返贫。
会上,省政府就如何推进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了表态发言。会后,省政府也迅速行动,在近日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原则,明确了补偿对象、补偿资金安排、退出时间等。
与此同时,我省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也正有序推进,在7月21日上午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会议决定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于7月30日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一项项正在有序推进的工作,正推动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