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开展 机关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
省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退(离)休人员:
根据《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直建发〔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含)以下干部职工及退(离)休人员要开展住房登记统计,并于2017年7月30日前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做好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省社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符芳海 副组长:符捷
成员:李成 林尤春 陈上易
工作人员: 符艳红 王理健 陈炜炜
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办公室。
二、将(琼直建发〔2017〕1号)文印发各处室和省社机关老干部支部。请各处室组织学习,迅速将《通知》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按要求据实填报个人住房信息;省社机关退(离)休人员由分管老干工作的同志牵头组织动员,教会退(离)休人员填报,确保按时按质上报。
三、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和核定个人填报资料以及反馈的意见,并汇总按时上报。
四、请将填写好的《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表》和《干部职工住房信息汇总表》,于2017年7月10日之前报送省社住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成 电话:手机13876021390 65322336
符艳红 电话:手机13976127094 65236295
传 真:65201697
附件:
1、 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表
2、 干部职工住房信息汇总表
3、 单位存量房源信息汇总表
5、 《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直建发〔2017〕1号)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