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社保总体费率较高:正有序推进降低
中新网6月30日电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在谈及“目前社保的总体费率仍然呈较高的状态”时表示,对于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多种措施,有序地推进。
李忠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家在这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人社部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对于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多种措施,有序地推进。
李忠表示,前段时间,国家已经有了一系列的举措,在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失业保险的费率降低到2%,部分地区还根据就业实际,将失业保险的费率降低到了1.2%至2%。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这项政策,预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和员工的负担400多亿元。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进一步提出了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将工伤保险的费率由1%降低到0.75%,同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来进一步细化行业差别费率档次,同时对于每个单位,根据工伤风险发生率来进行费率的浮动。对于生育保险,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决定,这个费率由原来不超过1%降低到不超过0.5%。
李忠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降低这两项费率,实际可以为企业减轻负担270亿元。
同时,李忠指出,至于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率,相对要复杂一些:
现在社会保险的总费率是偏高的,但是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的扩面空间在日益缩小,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水平持续刚性增长。近年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收入的增幅低于支出的增幅,收支平衡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这在报告中也反映出来。
所以,从养老保险来看,近期还是不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的缴费能力。从长远看,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打组合拳。比如说实施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行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等方面。通过这样一系列的组合政策,来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增强基金自身的收支平衡能力,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
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还主要是通过完善费率政策和待遇调整机制,指导各地将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所以,目前主要工作是,集中精力督促各地结合实际,把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决定落到实处,抓好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的贯彻落实,来适当地减轻企业和员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