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14.06.2018 11:2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 hi.lss.gov.cn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按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
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55元,年平均工资为69060元(=5755×12)。各市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4.06.2018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