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16.06.2014 10:50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人社发〔2014〕144号
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
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73元。各市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印发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6.06.2014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