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确保清明节日期间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无事故

08.04.2018  23:41

  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清明期间保障工作部署安排,4月5至4月7日,海口市食药监系统坚守一线监管,通过提前部署,“三级联动”(市、区、所),按照“四重三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原则,加大节日期间对小餐饮店、宾馆酒店、超市、旅游景点、农贸市场、零售药店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巡查力度和食品原料抽检等工作,有力保障了清明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海口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执法车61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6家次,食品销售单位213家次,零售药店28家次,食品冻库1家,农贸市场15家,化妆品销售点5个;检测检验果蔬、米面等各类食品原料349批次,结果无阳性,均符合标准。下发监督意见书7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接到食品药品投诉共22宗,已按规定处理完毕15宗,正在处理7宗。

  节日期间,海口市未出现食品药品类负面舆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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