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
沈晓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
本报海口5月9日讯(记者梁振君)今天,代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报省政府领导拜访国家相关部委情况,讨论通过国办督查组反映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审议通过《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及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5个重要文件。
会议研究了国办督查组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有关责任分解方案,细化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节点和整改时间表。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抓好督查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批示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整改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田”,制定“时间表”,每项整改工作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研究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跟踪协调机制,把推进政策落实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
会议讨论通过了《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及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下达和预算调整,及时将债券资金下达到市县,督促市县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预算调整,切实将预算资金用到具体项目上。要抓好债券资金的支出执行,防止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对前期工作不充分,造成支出滞后的资金及时调剂到其他迫切用钱项目上。要切实注重防范债务风险,当前海南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建立预警机制,切实承担起政府还本付息责任。要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办法(草案)》,决定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