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5督查组来我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第5督查组来我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014年5月26日至30日,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带领国务院安委办第5督查组,对我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5月26日上午,在省安监局会议室,第5督查组认真听取了省安委办、省国土厅、省水务厅、省地震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了我省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充分肯定了我省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所做的工作,并对第5 督查组在我省开展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督查组听取省安委办、省国土厅、省水务厅、省地震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5月26日至30日,国务院安委办第5督查组分别到琼海、万宁、东方、乐东和三亚,对市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琼海市潭门渔港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万宁水库、东方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三亚市政府应急管理中心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在琼海市潭门渔港检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在万宁水库检查泄洪实施设备
督查组在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检查作业流程监控室
督查组检查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备
督查组在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检查尾矿库情况
督查组听取乐东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听取三亚防汛调度指挥中心汛期安全情况汇报
检查过程中,第5督查组组长支同祥对我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三是突出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治理。
省安监局副局长陈峰,监管五处处长孙志毅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