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联合教育局督导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07.09.2016  21:02

  根据《关于加强2016年秋季学期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琼教体〔2016〕133号)文件精神。9月6日,在海口市政府李革副秘书长带领下,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由各区食药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随行,分4组对海口4个区共计2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按照《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督查表》对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健康管理及培训、索证索票制度、食堂环境设施设备等8大项目,46小项内容进行详细检查;现场指导完善食品留样记录、消毒记录、后厨卫生等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卫生规范指导食堂工作人员规范生产。同时督导组也向被检查学校管理人员发放《食堂禁做必做清单》,并向食堂员工发放工作衣帽、口罩,敦促学校食堂时时保证高标准严要求,保障秋季开学师生餐桌上食品安全。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区食药监局均已认真组织学校相关负责人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会,并要求学校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先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被检查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证照上墙、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工作基本落实到位。督导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食堂负责人立即改正。能当场整改的问题已当场落实;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也已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各区大队执法人员继续回访跟踪落实,确保能及时消灭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