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8月26日,发表于《海南日报》头版重要位置。
◆核心提示
日前,省纪委下发 《关于全力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省委关于全力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中央开展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配合、保障环保督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坚决把中央环保督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纪委监察局、省纪委有关派驻纪检组要与市县政府、驻在单位主动对接,了解掌握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违纪问题线索情况;对生态环保部门已经调查核实,按规定需要进行问责的,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到快、狠、准,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问题线索查办和追责问责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查办不力、追责不严的,要开展“一案双查”。
《通知》强调, 要加大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格执行《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做到失责必究、追责必严;认真落实立转、立交、立查要求, 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