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批交办件

02.09.2017  11:53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陈雪怡 特约记者邓韶勇)今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我省移交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共计3件,主要涉及违规围填海、陆源排污等内容。省海洋督察分办组已将第十批交办件分发至海口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

  截至9月1日,我省已收到十批海洋督察交办件共计110件。省海洋督察交办案件落实组将前八批海洋督察交办件总计98件分发至各市县,共分发111件交办件(个别交办件涉及多个市县),其中,已办结73件,限时办结10件,短期难以办结28件(比如违规用海要求恢复原状等)。

  今天,收到移交的第十批交办件后,海口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海甸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对交办件反映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在正常生产,处理后的尾水按生产程序通过深海放流管排入琼州海峡,尾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针对交办件反映的“污水处理厂附近臭味大”问题,海口市相关部门建议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存泥棚尽量密封,同时对当天脱水后的污泥及时清运,避免因长时间堆放发酵产生臭气。

  陵水黎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均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交办件内容进行分工部署,并赶赴现场对交办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要求认真调查核实,积极整改落实。

  9月1日18时,我省海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已将第十批海洋督察调阅资料上报至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自8月22日以来,我省已向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提交上报海洋督察调阅资料累计14批次,合计档案165卷、图集4册、光盘19个、原始记录15本,涉及的调阅单位包括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等,主要涉及围填海、海洋环境等方面内容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及质量管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