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办组督办五指山市群众举报件查处情况
省督办组督办五指山市群众举报件查处情况
一采石场“未验先产”被责令整改
本报五指山8月26日电 (记者贾磊 通讯员卢牡丹)8月23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交办案件落实组督办组(以下简称“省督办组”)到五指山市就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进行督办,在督办中,省督办组与该市职能部门对一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采石场责令整改,对一违规开挖河道工程要求其清理淤积河道。
8月21日,五指山市接到的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九批群众举报件中,有群众投诉南圣镇的南圣采石场在采石作业时产生噪声、灰尘,运输时车辆压坏马路,很多石子散落,存在安全隐患。该市接件后立行立改,在检查中发现,该采石场未达到环保验收标准即进行生产,属“未验先产”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涉事采石场整改。8月23日下午,省督办组来到现场查看,发现采石场已停业整改,执法部门要求采石场封闭碎石区域降噪,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喷水降尘,修建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离,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入河道;在运输环节,执法部门要求采石场严禁超载运输,对已损毁路面进行修复,并及时清理散落公路上的碎石。
8月24日上午,省督办组还查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该市移交的第12批群众举报件,其中一件涉及“畅好乡红沟水电站在建的堤坝工程,施工队在畅好乡番好村旁边的小河里炸石取石,造成该处耕地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并将河砂废弃物堆放在农田里,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影响群众生产。”
“该水电站未按规定清理河道,在库区开挖河道炸石取石情况属实,但就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破坏这一问题,还需等各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后才能确定是否属实。此外,水电站已通过合法手续租用农户田地进行堤坝建设,所以未出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对此,市水务部门也下达了停止采石、取土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库区炸石取石的行为,并要求其按规定开展河道清淤清障工作。”五指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称。
督办期间,省督办组检查了该市7个举报件的整改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地对群众举报件进行查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做好排查工作。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省督办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