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流入1支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已销售 暂无不良反应
09.07.2015 22:45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015年7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暂停销售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紧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监督检查工作。
海南省食药监局要求:一是全省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二是加强对辖区内此类产品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发现标示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生产批号:15040001)的,通知做好召回和调查工作。三是做好此类产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发现可疑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四是检查中发现经营和使用标示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生产批号:15040001)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经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产品流向海南省只有1支。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对相关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调查核实,该支产品已经销售使用,目前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尚未收到相关不良反应信息。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9.07.201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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