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省扶贫办巡视整改情况 标本兼治 较真碰硬
我省通报省扶贫办巡视整改情况
标本兼治 较真碰硬
■本报记者 张谯星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我省今天公布了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1月8日至2月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扶贫办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后,省扶贫办党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精准发力,抓铁留痕,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抓实巡视整改工作。4个方面17个整改问题53个整改任务均由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牵头负责。该办还设立4个专项整改小组,对全省扶贫系统重点工作推进和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开展5次专项督查,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4个市县扶贫办主任进行了约谈。
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针对省扶贫办党组对扶贫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及时深入剖析原因、采取对策问题,省扶贫办重新制定《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指导意见》,边查边改,全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带队伍的能力;针对管理缺失、监管疲软、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该办出台、修订完善制度,成立督察组,召开座谈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推动工作落实;针对党组纪检组履行责任不到位,不敢监督,并且对有关重大事项监督不力问题,省扶贫办调整纪检人员、明确纪检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增强纪检队伍的战斗力,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在“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针对机关工作作风浮夸,部分干部责任心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督促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省扶贫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制定出台具体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针对扶贫物资的采购与发放、扶贫项目管理费的使用、扶贫项目的实施等工作存在“只批不管”等问题,该办加强扶贫项目与资金监管,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制度不健全、监管缺失方面,针对省扶贫办对我省扶贫物资采购招标和询价中存在的腐败问题缺少作为、没有出台制度规定进行规范的问题,昌江、白沙、澄迈、屯昌、乐东、文昌、琼海、万宁、三亚和海口琼山区等地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直接指定供应商问题,制度执行不严、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出现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不严问题,少数市县对扶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问题,省扶贫办着力抓好整改和监管,约谈相关负责人,清查追讨违规资金,完善规章制度、开展责任倒查。
在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和方法,扶贫物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方面,针对没有建立物资采购企业资质审查制度,部分市县对企业资质审查不严问题,省扶贫办督促各市县制定出台具体规定,规范操作流程,严把企业资质和物资质量关;针对扶贫物资长期供货企业监督缺少手段问题,该办实行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双重审核制度,多渠道及时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强化督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省扶贫办将持续抓好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落实“两个责任”,标本兼治、较真碰硬,以“抓到底”的决心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本文摘自《海南日报》2015年10月23日 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