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资金6.98亿元
我省审计整改成效突出,八大项51个问题已整改或有了整改方案
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资金6.98亿元
本报海口1月3日讯(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吴敬波 潘春雄)记者今天从省审计厅了解到,截至去年11月底,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个大项的51个问题,已采取措施逐项整改或制定了整改方案,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资金6.98亿元。
去年7月,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在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对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认真加以研究,切实整改。
根据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精神,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个大项的51个问题,已采取措施逐项整改,部分难以一时整改到位的问题,也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步化解和处理。通过整改,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6.98亿元,其他整改金额11.18亿元,出台和修订规章制度202项;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9件,责任追究和处理216人次。
另据了解,2014年3月,围绕省委“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工作目标,省审计厅针对18个市县扶贫资金、11个市县大棚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等四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目前涉农审计共移送案件线索32件,111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38人被立案处理,6名涉嫌人被批准逮捕,进一步夯实了我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活动成果,树立廉洁政府形象。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4684万元、拨付滞留资金2026万元、其他整改金额167万元。目前整改工作仍在继续,审计成果还将持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