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稳步推进

05.07.2016  12:30

 

海南是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第二批试点省份。2013年以来,在财政部的鼎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省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建立跨部门联席制度,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协同部署系统、稳步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构建了以安全为基础、以系统为统一支撑的新型安全管理信任体系,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覆盖,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达到预期的目标。截止2016年6月底,省本级737家预算单位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办理电子支付业务245,544  笔,金额163.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业务 15,939笔,金额 108.2亿元,授权支付业务 229,605 笔,金额共计 55.4亿元。实施电子化改革的代理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和农信社等7家。

我省在去年全面完成省本级电子化改革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厅又将海口市列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业务涵盖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退款、清算等范围,试点预算单位18家。

下一步,我厅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将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库〔2016〕896号)的要求,加大推进三亚、万宁、东方、临高、屯昌等5市县扩大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力争2017年完成市县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