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质监局发放第一张资质认证 省质监局试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市县直属局办理
省质监局试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市县直属局办理
澄迈质监局发放第一张资质认证
本报金江4月8日电 (记者刘袭 通讯员符丹丹)澄迈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发放第一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是省质监局试点省级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委托市县直属局办理后,全省市县直属局发放的第一张许可认证。
4月8日10点半,在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海南华盛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刘兴平经理,拿到了第一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从申请到发放,他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真是很方便,以前办资质认证要往海口跑,至少需要两个月。我从3月16日在澄迈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不到一个月就办好了。”
海南华盛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为混凝土及原材料提供质量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前办理相关资质认证需要到省质监局行政审批办递交申请材料,行政审批改革后,省质监局将资质认证的权力下放到市县直属局,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办证。“再也不用为办个证在海口、澄迈之间来回跑了,既省去了往来的费用,更是节约了时间成本。” 刘兴平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简政放权改革的突破口,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需要,海南加快实施简政放权工作,通过权力下放更好地服务企业。2015年12月,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在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澄迈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按照规定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以行政委托的方式,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等11项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质监行政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交由设在市县的直属局承担。
“原先由省质监局统一办理时,按规定从接收到发证需要两个月到三个月,现在由我们市县直属局办,时间缩短了一半多,做到效率高,标准不降低。”澄迈质监局局长王岛告诉记者。
权力下放后,如何杜绝直属单位滥用权力?如何进行监管?省质监局行政审批办副主任许峰告诉记者,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委托下放后的审批工作不走样,质量不降低。早在半年前就起草并印发了《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委托监督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内容涉及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办理的流程、人员的权力权限、办理人员违反规定后的责任追究等,从各个方面加强对委托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省质监局局长林盛梁表示:“下一步,省质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将‘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权下放至市县直属局,并在澄迈局、三亚局取得试点经验后向全省推广。将来要真正做到省局零审批、零收费,让省局从具体的行政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发挥监督、监管、指导的作用。”